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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頓飯,小道父親跟我們道別,他握住我的手,吻我的臉頰。
小道說:「他喜歡你。」
我說:「是的,我幸運。我們現在回去了嗎?」
「我還要到別的地方去彎一彎,我先送你回去。」他說。
「沒有必要,我們也許不順路,我先走好了。」我也不理地,順手叫了一部街車,向他揮揮手,「再見。」
他並不在乎,也揮了揮手,我笑。這是活該,既然我要求的是一點點的關懷,就不該跟他在一起。我一直微笑,到了家,收拾行李的時候也還是在微笑的。我的東西在他這裡越積越多,還真的不是兩個皮箱可以裝得下的,忽然之間我生氣了,離開這裡走並不是一種手段,我沒有要恐嚇他的意思,我是個受過教育的人,走了就走了,再也不回來的。我沒有想過他會求我回去,他也不是那種人,小道這個人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感情,他不是那種敏感的人,他只懂得無理取鬧。既然不愉快了,就不值得留下來。
我把所有的東西收拾得好好的,站在視窗看出去,在窗外是一個小露臺,露臺外是一條馬路,要是燈火再輝煌一點,還以為是住在巴黎福克大道呢,我坐了很久,箱子就在我的身邊,要是他現在回來,他會不會挽留我呢?我並不認為他會,我不心痛,我們還來不及建立那種纏綿的感情,速戰速決才是最好的,我所擔心的不是明天會不會後悔,而是想到下個禮拜休假不知該往哪兒去才是。人都是自私的,肉體的接觸並不是愛情。
我提著兩隻大箱子走了,背上還背一個,看看鐘,十二點半,小道在什麼地方?只有他自己與鬼才知道,我開了門,就離開了,鑰匙會還給他,郵寄。這大廈有兩部電梯,說不定一部由我乘下去,另一部由他乘上來,兩個人就差那麼一點兒見不了面,咱們的緣份止於此。
下意識我對他多多少少是有點留戀的,我不贊成同居,我贊成做情人或是正式結婚,這三個月來實在過得不輕鬆,但是走與不走,我都是要後悔的,我有心理準備,小道是不能嫁的,妾是絲蘿,他非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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