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現實生活已經足夠像噩夢,用不著再把噩夢搬進現實來。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義中向來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這一回竟真的與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無話,我問他:“你不害怕和女人一起逛街?”

“可是木小姐你一直沒有進衣服店呀。”

我啞然。

那是因為我有自己喜歡的牌子,店員會在到了適合我的款式的時候電話通知。過去一試便掏錢買下,不勞我費神費力。

我說:“你都喜歡逛哪裡?我陪你去。”

他頓時欣喜之色露於面表:“好好。”徑自一步步要逛進首飾店去了——不錯呀,第一次見面就要看首飾。可是為我?

我悲哀地跟在後面,心想:可惜自己偏是不喜歡首飾的。十六歲時候母親打了一條金項鍊給我,我還嫌累贅,叫她自己拿去戴。

那些年裡,我總共只收過周宴的一枚戒指。如今一身空空,倒不擔心半途遇飛車黨打劫。

有人與我擦身而過。我猛地抬起頭,遠遠看見街邊一輛車,分明那樣熟悉。

我不由自主走過去。

車牌號果真是他的。

——是又如何呢?我的臉是噩夢。早該走得遠遠。

我定在車旁,四處張望,徒勞無獲。

身後終於有人叫我:“木曉。”

我怔在那裡,不敢回頭。

他開啟車門,說,“上車吧。”

我該走了。我真的該走了。

腳卻沒有向前一步。

林兆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不容分說將我拉到車上,關門。

他坐上車,“怎麼一個人在逛街?”

“在相親。”我呵呵地笑,“對方正要為我買首飾。”

“人呢?”

“一不小心走丟,我正在找人。”

說起謊來面不改色心不跳。我十足鎮定。

他把車倒出車位。

我們都不說話。

拐了幾個路口,正巧遇上紅燈,他停下來說:“你準備結婚了?”

我看著窗外。

“我不會倉促決定。”

“他真幸運。”

我幾乎有些如釋重負:“大概是吧。”

這便要祝福我了。老朋友終究是老朋友。他曉得進退,是不是?

他說:“一起吃飯?”

“牧牧……”

他一頓,“我送你回家。”

可憐街上那個正與我相親的無辜人。我正想著,手機忽然響了。

“木小姐,剛才我的手機沒電,新買了一塊電池才聯絡上你。你現在在哪裡?”

說曹操曹操到。

“我……”我又要撒謊,“我也到處找不到你,正要回家。”

“那,那我們下次再見!”

我放下手機。是我的錯。他肯第一次見面就買首飾,可見是很喜歡我的。我卻半途中拋下他跑掉,只為看見一輛車。

窗外的日暮野景不斷逝去,我開口說:“牧牧已知道我離婚。”

他有點吃驚。

“怎麼樣?”

“總算風平浪靜。”我說,“當時一句失言,補救不了。幸好結果比我想象中好得多。”

他把我送到家門口。母親恰好在陽臺收衣服,看見車子,急忙趕下樓來。

“是林兆?”

母親喜出望外,“快請進!快請進!”

她相信林兆的重新出現,象徵著新的轉機。

牧牧見林兆與我走進客廳,愣了一愣,過來小聲叫他:“林叔叔。”

我有些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