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什麼?”

他也顧左右而言他,“今夜月亮很美。”

我一拳用力擂在他肩上,眼裡漸漸有淚湧上來。

我是沒有看過。但是牧牧知道禮物的秘密。她告訴我袋子裡有一對正在結婚的小熊,新郎官正在給新娘戴戒指——那是一枚貨真價實的鑽戒。

我不敢看。

“我們都太小心翼翼。因為自己早不僅僅屬於自己。”他說,“我等你。”

——那我豈不是虧待後來人?

我終沒有問。

他坐到自己車上。我隔著窗子向他揮一揮手,不等他開車便掉頭走了。

為什麼我總是要送人走呢?也該教人看看我的背影,偶爾懷念起來,做一抹床前的明月光,抑或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總強過討人噁心的白米粒與蚊子血。

我恍恍惚惚走到客廳門口,正要開門,忽然發現自己走丟一隻拖鞋,只好硬著頭皮順原路回去。

不出五步,前面突然亮起一對車燈,極其刺目。

我連忙抬手擋住,眯眼看看前方,幾乎跳起來:林兆還沒有走。

我們僵持一會,他終於開門走下來:“為什麼回來?”

我問他:“為什麼不走?”

呵,不是早有答案?

他一步步過來,終於張臂將我用力擁住。

“我們結婚吧。”

番外

林家信教,小住香港期間,時常去教堂。

教堂裡的神父慈眉善目,對林老太爺說:“先生,你這個孫子聰明善良,活潑有禮,對主十分虔誠,主必會護佑他的。”

這個孫子,說的是小孫子林徐。

林老太爺也就呵呵一笑,提了柺杖起來,在地上點一點,牽著小孫子回家去。

路上問他:“你長大後有什麼打算?”

小孫子笑嘻嘻說:“我還陪爺爺去教堂。”

“不不,不是問你這個。”林老太爺說,“教堂麼,我想讓誰陪我去,誰就得陪我去。我是問你,長大後想做什麼。”

“爺爺喜歡去教堂,我以後就做神父。”

林老太爺微蹙一下眉頭,捏緊他的手,想說什麼,終還是哈哈大笑,就此了之。

後來這件事被許多人傳開去,小孫子的志願就成了做神父。做母親的憂心忡忡,怕他真去做了神父,不結婚,不生子,太過不孝。於是一時激動,罵他:“林家多少產業,餓不死你,怎麼可以當著爺爺的面說要去做神父?”

他也知道自己當日說話幼稚,沒有辯駁。關起門來好隔音。

母親還在外面絮絮:“你為什麼不看看你哥哥……”

他置若罔聞,在紙上畫了兩個小人,一個在肚皮上寫了“林兆”,一個在肚皮上寫了“林徐”,送去給家裡一條名叫派司的狗看,問它:“你喜歡誰?”

派司嗅一嗅,又看一看,一口咬掉林兆,嚼一嚼,滿嘴是紙。

他便讚賞地摸摸狗頭,站起身來,嘆一口氣,把自己的那個小人也撕掉了。

他和哥哥是一母所生,但是沒有感情。

理由很簡單:他自出生起便沒有見過哥哥。

他曾一度以為自己是林家獨苗。

一直到五歲,哥哥突然從美國回來,比他年長十歲,高一大截,像個大人。英語、拉丁語、法語,說得頭頭是道。

眾人都對哥哥讚不絕口。

母親也喜歡拿他和哥哥作比。哥哥絕頂聰明,簡直天才,未成年就可以給爺爺做助理,整理會議記錄,參與公司事務,成天不見人影。他還在家裡牽著狗背單詞,眼睛盯著天看,很久才背下一個,無聊又痛苦。

“你為什麼不看看你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