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六大功勳,官升一級!(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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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上奏摺,與皇帝進行溝通。
而在大明朝朝廷中,京官裡除了御史言官,只有三品以上官員,才有向皇帝上摺奏的權利。
三品以下的官員,無論你有多大的事情,都不能直接向皇帝上奏摺,而是將事情彙報上司,再由上司代上奏摺,否則就是僭越之罪。
地方官員中,只有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總兵這樣的大員,才有資格向皇帝上奏摺。
秦鋒官升一級,也只是個遊擊將軍,正四品,還屬於邊軍,這個級別的官員能獲的專摺奏事權力的,在整個大明朝也是屈指可數了,足見恩寵!
封賞完了秦鋒,又封賞其他將領,這就不必一一細說了。
接下來,是一件非常頭痛的事情,仗打完了,不僅要封官,還得賞銀呢!
按照規定:明軍將士斬首一個女真兵,或者蒙古兵,賞銀五十兩。
如果明軍將士陣亡了,按照官職大小,給予其家屬三年俸祿,做為撫卹金。
陣亡者子女未成年的,朝廷負責扶養,直到成年為止。
陣亡者父母年事已高,無人奉養的,朝廷負責贍養終身!
……
還有徵戰中,損失的戰馬、盔甲、兵器、旗鼓……都需要朝廷調撥銀子補充。
孫承宗計算了一下,幾個月的大戰下來,至少需要一百八十萬兩銀子,才夠賞賜、撫卹、補充之用。
而大明朝的戶部,將家底都搜刮乾淨了,只能拿出四十五萬兩銀子,與需要的數目相差巨大,怎麼辦?
朱由檢愁的直皺眉,而後看了看身邊的王承恩:“王大伴,朕的內帑還有多少金銀?”
“回聖上的話,尚有黃金兩萬八千五百兩、白銀四十八萬三千一百兩!”
“傳朕旨意,從內帑撥出白銀四十五萬兩,加上戶部的四十五萬兩,合計九十萬兩,暫且發下去吧,至於剩下的一半,等江南的賦稅送到,再行給將士們補齊!”
“老奴遵旨!”
處理完了封賞的事情,接下來,還有一件更頭痛的事情:到底殺不殺袁崇煥?
按照朱由檢的本意,是要將袁崇煥千刀萬剮、凌遲處死,以洩心中之憤的,可是兩個人的出現,讓朱由檢變的猶豫起來。
一個是秦鋒,四次進宮面聖,和自己交談之時,用旁敲側擊的方式,多次為袁崇煥求情。
而且求情的話語,說的的確很有道理,身為封疆大吏、統兵之帥,有時的確身不由己啊!
第二個是孫承宗,新上任的薊遼總督。
袁崇煥是孫承宗的得意門生,如果殺了前者,後者會不會生出芥蒂,進而對朝廷不滿呢?
考慮到以上兩點,朱由檢的殺心消減了很多,考慮著是否可以免袁崇煥一死,改為流放或者削職為民?
猶豫不決之際,小太監們送來厚厚一摞奏摺,其中放在最上面的是一本大紅色聯名奏摺。
開啟一看,聯名者包括:內閣首輔周延儒、次輔何如寵、輔臣錢象坤、六部尚書中的五位……共計是四十二位朝廷重臣,而這些人有個共同身份:東林黨成員。
而這些人聯名上奏,內容只有一個:請求皇帝下旨,速速將袁崇煥凌遲處死,以正國法!
袁崇煥不是一直親近東林黨嗎,東林黨官員們又為何集體上奏,要置袁崇煥於死地呢?
原因有兩個:一是捨車保帥,二是替罪羔羊!
最近一段時間,非東林黨的官員們一直用‘袁崇煥通敵’為口實,大肆攻擊東林黨,進而奪取朝堂上的權力。
這件事情,鬧得東林黨十分狼狽,而且意識到袁崇煥救不出來了。
既然救不出來,乾脆就殺了他,殺的越快越好、殺的越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