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急需用錢嗎?”

“再急需用錢,我也不能要你的錢。我又不認識你。”

林楓摸摸頭,心想這孩子怎麼這麼實心眼呢?

“這樣吧,水綾。我請你幫我唱歌,這錢當是報酬。”

“二十萬?我得唱多少歌啊?我還是不能要,這不是把我自己給賣了嗎?”

林楓見她這可愛模樣,不由得啞然失笑:“我們籤個合同。好不好?”

“什麼合同?”水綾問。

“我們籤一個十年合同,明天就是大年初一,正好從明天開始算。第一年。我給你二十萬。以後你唱歌賺的錢,除去運營費用和公司的相關開銷之外。我和你平分。”

“這是什麼意思?”水綾眨著美麗的雙眼,一臉的懵懂。

林楓再次說了一遍。

“老闆。你是演藝公司的嗎?”

“唔,差不多吧!我覺得你是個很有天賦的人,我想簽下你。你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今天晚上就把合同簽了,這錢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走。”

“老闆,你不會是人販子吧?專門賣小女孩的吧?我可不會上你的當。我還是老老實實在這裡賣唱吧!從小我爸就教育我,天上不會掉餡餅!”

林楓哈哈一笑,覺得她越來越有趣了。

“我這錢,總不會是假的吧?”

“那難說得很。三更半夜的,你給我一張紙片子,說是二十萬,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兌現啊!”

“那你可以明天再去兌現。”

“明天大年初一,哪個銀行上班啊?”

“呵呵,你知道的還挺多!那這樣吧,你跟我回家去,我拿現金給你!”

“我就猜到,你會騙我跟你走,然後就想對我做壞事。”

林楓簡直無語了!

“水小姐,你要我怎麼做,你才相信呢?”

“我就是不相信。”

林楓哈哈大笑,眨眨眼道:“我有一樣東西,會讓你跟我走。”

“我絕對不會跟你走。”

林楓掏了掏身上,發現不在口袋裡,便道:“你等我一會兒,我馬上來。”

他回到車上,從包裡拿出幾張紙,再次來到地下通道。

水綾仍然坐在原地唱歌。

這大年三十晚上的,行人見她可憐,都會多多少少給她一點零錢,但都是一塊兩塊,加在一起,也沒多少錢。

林楓走過來,聽她唱完歌后,這才把手中紙遞了過去。

水綾道:“這什麼啊?”

“你看吧,這紙上又沒有毒,你拿著吧!”

水綾接過去,只看了一眼,馬上就被吸引住了,櫻唇跟著開開合合,不停的哼唱。

她像著了魔一般,看著那紙,反反覆覆,吟唱了好幾遍。

終於,她驚訝的抬起頭來,看著林楓:“這是從哪裡來的?我找遍了也沒找到這曲譜。”

林楓笑道:“這就是《遇見》的曲譜。”

“是啊,你從哪裡來的?”

“我自己寫的啊!”

“你的作品?”水綾像看見外星生物一般的驚駭。

“水小姐,你仔細看看我,真的不認識我了嗎?”林楓指了指自己的臉。

“你是?”水綾仔細端詳林楓。

林楓一臉被你打敗的表情:“我的帥氣,就這麼不突出嗎?上次在酒吧裡,就是我教你唱的遇見,你忘記了嗎?”

“啊?是你!對,我想起來了,就是你!”水綾高興的起身,把吉它放在地上,然後跳過來,拉住林楓的雙臂,“我一直在找你呢!”

林楓翻翻白眼:“找我?那我出現在你面前,你怎麼認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