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只是沿用了原劇中的人物形象,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不過如果續集仍然使用《渴望》,或者於此相關聯的名字,並在宣傳的時候和《渴望》這部電視劇聯絡起來,以此吸引觀眾,那就有問題了。

畢竟這部電視劇的版權屬於華國電視臺所有。

也就是說,林子軒需要和華國電視臺協商版權的事宜,否則就會引起法律糾紛。

這件事不難解決,只要到時候和華國電視臺的電影頻道合作,雙方合拍這部電影,電影頻道自然會進行內部溝通,解決版權的麻煩。

還能藉助華國電視臺的宣傳渠道進行宣傳。

林子軒相信利益共享才是合作的基礎,前提是這個合作者不會太過貪婪。

第五百零七章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這件事給林子軒提了個醒,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要把版權重視起來。

以《過把癮》這部劇集為例,版權屬於京城電視藝術中心。

此時李虹是藝術中心的領導,藝術中心是好夢公司的股東,雙方利益一致,怎麼合作都沒有問題,不過以後呢?

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擔任副部級以下的幹部,一般年齡不能超過六十歲。

副部級以上的幹部,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遲退休年齡。

李虹在職務上屬於廳局級,還有五六年就要退休了,她退休後誰來接管藝術中心,勢必影響到藝術中心和好夢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

如果是一個和林子軒關係不錯,通情達理的人還好,可要是一個不熟悉的人那就麻煩了。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以前林子軒覺得時間還早,五六年後的事兒誰也說不準,但有了《渴望》的例子,是時候認真梳理和藝術中心之間的關係了。

好夢公司剛起步那會一窮二白,資金缺乏,無人可用。

這才需要從藝術中心籌集資金,使用藝術中心的人員拍戲,作為回報,這些年好夢公司為藝術中心創造了兩千多萬的利潤。

可以說,雙方共同成長。

只是好夢公司成長的速度遠超過藝術中心,電視劇市場雖然火爆,但沒有林子軒把握方向,藝術中心製作的劇集很難做到每一部都賺錢。

再說,國有單位制約太多,藝術中心的發展遇到了瓶頸,只能是勉強維持罷了。

林子軒不是想和藝術中心徹底斷絕關係,在電視劇製作上藝術中心仍然具有優勢。

他是想儘可能的削弱藝術中心對好夢公司的影響,更好的應對李虹退休後的新局面。

就當是每年花點錢維持這種合作關係了,否則藝術中心的新領導要是想在好夢公司鬧事,那會影響到公司的長遠發展。

內耗是一家公司走向衰落的開端。

林子軒對藝術中心有著深厚的感情,那是他曾經奮鬥過的地方,他看著藝術中心一點點的發展壯大,有一種作為創造者的自豪感。

然而,形勢在改變,他也需要做出改變。

第一步就是把那些經典電視劇的版權釐清,如果版權屬於藝術中心,那麼好夢公司要和藝術中心簽訂翻拍和拍攝續集的相關協議。

第二步趁著李虹還在藝術中心,協商藝術中心在好夢公司的股份問題。

林子軒願意拿出相應的資金購買藝術中心手裡的股份,確保藝術中心的股份對好夢公司不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這些事情不需要一步到位,只要在未來兩三年內完成就行了。

三月份,《臥虎藏龍》的演員和製作團隊齊聚京城,做著開機前最後的準備工作。

整個劇組共有兩百多人,以香港的製作團隊為主,內地的工作人員有上百人,臺灣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