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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被老媽抓住,陪她去新世紀逛街。逛到表攤,看著一塊塊的表,我突然想起了他。
那一次,他也是這樣,陪著我看錶。他的表情是那麼的認真又專注。我還記得他拿出一塊表,然後在我手腕上細細比劃的樣子。一瞬之間,那時他無意中觸碰到我胳膊時的感覺,徹底湧上了心頭。
電流閃過,眼前彷彿有一個熟悉的人,又高又瘦。是他,是他在對我說:“阿謙,這塊還不錯。”
“謙子,走了。”老媽喊我。
“阿謙,走了。”
恍惚間,竟不知道是哪個聲音,正在耳邊縈繞。我到底是在重慶,還是在北京?逝去的到底是愛情,還是曾經?
……
愛情?
這個詞在我的腦中劃過。這一刻,所有的混亂都被劈開。心中彷彿有個人,他在說:“這就是愛。”
是的,就是這麼簡單。
但我真的看清了。
我還是不知道“愛情”準確地定義是什麼,但我的直感,我的心靈,我的身體已經給它下了定義:易風。它們吶喊著,咆哮著,尖叫著,它們用盡一切提醒我:愛情就是易風。
——————
2015年2月13日
我做了人生中最瘋狂的一件事。一大早起來,我就跑去北站,訂了明天去成都的動車票。易風他還在成都,我也知道他住在哪兒——他以前告訴過我。我能找得到……大概。
我對父母說去找同學玩,他們沒有異議。
我不知道自己這是在做什麼,也不知道自己確切的目的。買完票我才意識到,明天是情人節。可我的目的其實並不是這個。
我只是……我只是突然非常地想見到他。我太想他了,我想看看他。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
我心中還有隱秘的困惑。但我知道,見到他的那一刻,一切都會迎刃而解。而我,等不到回到北京的時候了。
我現在就想見到他。
作者有話要說:
☆、Part3。
Part3。情人節。彼此。
傍晚。
父母出去參加婚禮去了,家裡只有易風。他看著手機上滿屏的秀恩愛,心情還是非常平靜。
情人節了。情人節了。
無所謂,既然想通了,就不要後悔。
突然,手機震動。易風拿起手機,感到前所未有的驚訝。竟然是陸謙:“喂……”他有些遲疑,聲音有些顫抖。
那頭的聲音氣喘吁吁,風塵僕僕:“易風,我,我是……陸謙……”
“嗯。”他的聲音抖得幾乎不成調。聲音傳過來的一剎那,他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念。還是那樣熟悉的聲音……還是那樣熟悉的人。
他正在竭盡全力控制自己,希望自己不要失態
。
聲音十分嘈雜,但易風卻聽得十分清晰:“我,我在你們家附近那個三千集廣場上……在,在,嗯我看看……在一家星巴克的附近。你快來接我一下。我找不到你家了。”
“你不是在重慶嗎?!”易風幾乎是驚叫了起來,同時一把抓起鑰匙,套上鞋就飛奔出門。“咚”地一聲,門被關上,震天動地,他卻完全沒有感覺到,只是一邊舉著手機,一邊狂奔。
“我來看你……我突然非常想看你。我一定要看到你。”
“……”易風聽著自己的氣息逐漸加重,不知是因為奔跑的疲憊,還是因為情緒的失控。過了好一會兒,在他已經快到三千集的時候,他才能夠開口。他輕輕地說:“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他們都知道這些意味著什麼。
“我知道。”
“張女神呢,你們不是……兩情相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