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談起家庭的事,畢竟不開心的事,誰也不願說,誰也不願意聽,聽了反而給自己添堵。”

他欲言又止,看了她半晌,才道:“吃飯吧,菜都涼了。”

謝慕蘇將精緻的袋子遞給他,說:“本來下午想去給你買生日禮物,遇見了我媽就沒了興致,隨便挑了條領帶,不知道你喜不喜歡……當然,生日禮物還是會重新選的。”

他淺笑著接過,拆開包裝,是一條墨色佩斯利花紋的領帶。

“我很喜歡。”他俯身,低頭看著她,“慕蘇,我想吻你。”

直到她的臉上泛起不自然的潮紅,他才放開氣喘吁吁的她。

他去廚房熱菜,留下她一個人在客廳發愣。之前也有過深吻,孤男寡女,合適的地點,合適的情調,合適的時間。他們都是快三十歲的人了,若真發生點什麼,她也會順水推舟。可他卻紳士得不像話,接吻時從不借機吃她豆腐,吻完後,也是一臉什麼都沒發生過的樣子,該幹什麼幹什麼,比如現在。

若不是他的呼吸不太平穩,她甚至會以為幾分鐘之前的吻是她臆想出來的。

實誠地說,他過度的紳士使得她的自尊心有些受挫。她低頭打量著自己的身材,她雖然不是波濤洶湧的身材,但也不是一馬平川啊……她就這般沒有女性魅力嗎?

寧雙牧出了廚房,便看到她一臉沮喪,他問:“怎麼了?”

“沒什麼。”她自然不會透露那點小心思,轉移話題道,“或者你告訴我你喜歡什麼吧?我實在不知道送你什麼好。”

“你送什麼我都喜歡。”他眉目含笑。

又是這種萬金油答案,她想,心裡卻像抹了蜜一樣甜。

作者有話要說:

☆、第 28 章

許久未見的莉莉忽然造訪謝慕蘇的公寓,她從手提袋裡拿出一張紅色請柬,說:“謝慕蘇,我要結婚了。”

正在喝牛奶的謝慕蘇嗆得直喘不過氣兒,好容易平復後,她接過請柬,說:“什麼時候?”

莉莉努了努嘴:“自己看。”

大紅色請柬上寫道:吳楓先生和孫莉莉小姐將於八月十五日下午六時在君悅酒店舉辦婚宴。

莉莉衝她擠擠眼:“可以帶男朋友一起去喲!”

“你是想收兩份禮金吧?”謝慕蘇將請柬放在書桌上。

“愛去不去!我沒空跟你耍嘴皮子。”說完,莉莉便離開了公寓。

下午,寧雙牧來公寓時,一眼瞧見鮮豔的紅。他拿起請柬看了看,自言自語般說道:“結婚啊……”

謝慕蘇給他倒了杯水,他就著她的手喝了幾口,冷不丁地說:“慕蘇,我們也結婚吧。”

“……太快了點吧。”按照大眾的流程,交往到同居到見父母之後,才是結婚吧。他們還沒有同居就直接結婚,連過渡期也沒有,結婚的話勢必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問題在等著他們。

不過,同居,和他在一間屋子裡生活,一起起床,刷牙,吃早飯,上班吻……光是想想,就覺得很幸福。

寧雙牧原本在心中後悔自己的莽撞發言,一抬頭見她小臉通紅,心中起了逗弄之意。

“慕蘇,你在想什麼?”他的呼吸近在咫尺,刻意壓低了聲音,說話間的氣流拂過她的耳垂,她的身體顫了顫,往後退了幾步,一不小心跌坐在沙發上。

她方寸大亂的樣子取悅了他,他大笑了幾聲,也矮身坐了下來。

“你就是為了看我出醜才說結婚的嗎?”她有些惱,拽住他的領帶,咬牙切齒地問。

他的姿態閒適慵懶,眼神卻尤為亮:“我是認真的。”

他的語氣鄭重,她一時竟不知如何作答。他將她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嗅著她脖頸處的香氣,似責似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