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來不知道自己原來還有“戀手癖”,卻只是本能的覺得,這麼幹淨漂亮的手,一牽上,便不想放。

他想,如果這隻手帶上來自他的戒指,一定會很迷人。

他突然覺得自己也和全天下的男人一樣自私了。……最好,她這遮蓋她美麗的大黑框眼鏡永遠也不要摘掉。最好,她的打扮就永遠這麼簡單樸素,不要變得明豔動人。

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另一雙眼睛會注意到她了吧?

他就這麼靜靜的輕輕的握著她的手,小心的握著,生怕一個細微的動作會把她弄醒了。

他唯一自由的,只是他自己的目光。任由自由的目光,像一把柔軟的刷子,細細的掃過她右手的每個角落。

有點貪婪了。

他看的有點痴了。

遊移的目光終於落在了她的手腕處。那裡,有著很不和諧的膚色較暗的一小塊地方。

孔方知道,那是她用電腦太久了的緣故。她的指甲修剪的如此整齊,當然也是用方便打字的緣故。

她是個勤奮多產的作者。

他自從知道了她的筆名之後,就登入上了她的專欄,閱讀過她所有的文字。

他喜歡她的文字,一如他喜歡她的性格,她的人。

如果有一種人歌手是用靈魂在唱歌,有一種演員是在用生命在演戲,那麼,他要說,有一種作家是在用“自己”在寫作——無盡真實。

那就是錢曼妮。

正如喬雨瞳所說,她的文字很特別,她的作品很感人,很容易讓人有共鳴。

他說不出什麼高深的文藝理論去評析這個結論,但他卻可以用最直白的語言說:那是因為真實。那就是真實的力量。

她主要是寫散文和中短篇小說。

一部分,是她觀察的身邊的人和事,然後敏感的記錄了下來。另一部分,就是和她自己的經歷有關的一些作品。他可以揣測到一些原型。有寫姐妹之間的,有寫青澀的高中日子,多彩的大學生活,還有各種身邊同事的點滴趣事的,當然,還有,她的愛情。

她在很多作品裡,都明確的表達著這樣的愛情觀。她愛過,然後,痛苦的失去過。然後,她就不會愛了,也不知道怎麼去愛了。所以,她認為,她的愛,已經死了。她的心,已經枯萎了。她認為,她已經失去了愛的能力。因此,她拒絕結婚。只因為,她認為,婚姻是世界上最神聖的一件事,那是愛人之間對彼此的承諾,太沉重,必須和愛情相關。她不想褻瀆對方的愛情,也不想背叛自己。她只能選擇不婚。

他不相信所謂心死之說。只要人活著,心也必定是活的。可能只是休息了,累了,卻不是死了。

那麼,他呢?他有能力喚醒她沉睡已久的愛情麼?

他知道,這不僅需要漫長的過程,更需要運氣。

他只能祝願自己好運。別無他法。

他知道她一定很累。昨晚一定又是加班加點到很晚。如此拼命,真是讓他很想把她的電腦沒收。

他的手,稍微緊了緊,似乎這樣就能離她的心稍微近一點。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其實很微妙。

一開始對她因為價值觀不同,沒什麼好感。

後來,因為錢凱西的託付,而刻意的去表示關心。

再後來,開始和她生活上有了越來越多的交集,會因為她莫名的開心,也會莫名的煩心。

可笑的是,遲鈍的自己,竟然一直毫無自覺。

等到在那個曖昧的晚上有了一個清晰明確的判斷後,他才赫然發現,或許,在更早的時候,她已經如春雨般,悄無聲息的住進了他的心。

什麼時候開始的呢?他這兩天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