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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矛相比,具有更大的靈活機動性。
他對手下說:“北方遊牧民族的騎兵來如飛鳥,去如絕弦,是當今之快速反應部隊,帶著這樣的部隊馳騁疆場哪有不取勝的道理。”
胡服就是採用胡人的服裝,即改穿短裝,束皮帶,用帶鉤,穿皮靴。
這與林修的想法可謂不謀而合,本來自己所想重點發展的兵種便是騎兵,而胡服卻是為騎兵量身定做的服飾,即使應用在步兵上,照樣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就這麼定了!
不過,林修正興致勃勃準備做沉醉在製衣的工作中時,林武那邊卻派人傳回了訊息,說是拉曼部落似乎蠢蠢欲動。
“難道他敢攻打我們?”亞瑟一聽到可能會有戰事,便馬上打起了精神,他對織布製衣可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很有可能!因為他應該知道自己的處境,現在漢克被消滅了,旁邊只剩下自己一個小部落,換做是我,我也會很擔心的。”莫頓在旁邊分析著局勢。
莫頓說的確實不錯,只要不是像漢克那樣昏庸,看到鄰居被消滅,都會有危機感。
而現在對他有威脅的,還不止是自己,林修突然又想到了大鬍子,這個傢伙現在在做什麼呢?
上次被他僥倖逃脫,兩家可以算是徹底翻臉了,不過他卻沒有任何動靜,難道是在醞釀什麼陰謀嗎?
突然,林修聯想到了一個可能,而且這個可能性還真不小!
拉曼和大鬍子聯手,才是破局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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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左右為難
以拉曼和大鬍子的實力,分開了誰都打不過自己,但是如果聯合起來,就很有獲勝的可能。而且他們的目的可謂一致,趕走自己這個“外來人”。
拉曼對自己是沒有惡感的,甚至自己還算是幫了他的忙。
但現在他突然蠢蠢欲動,只有一個可能,被大鬍子給教唆了。
林修苦笑了下,這個大鬍子還真是善於學習啊!
那邊營地裡現在有五百士兵,加之對方沒有攻城器械,所以真的打起來,吃虧的只會是他們。對於林武的指揮能力和性格,林修還是非常放心的。
“讓林武按兵不動!”丟下這句話,林修又投入到製衣業之中了。
雖然輕裝上陣能獲得更大的靈活性,但在防禦力上就有所欠缺。現在軍隊中還沒有明確的兵種分類,經常是近戰兵也時不時充當弓箭手使用,所以光是武器,士兵就帶了兩樣。
盾牌現在的使用率並不高,只有一百多人仍會隨身攜帶,如果再換上胡服,那麼士兵的防禦力就更加堪憂了。
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可不是林修想看到的結果,所以皮甲還是得有,不能只穿個短袖布衣。
最常見的皮甲,就是把大塊甲皮用皮條縫綴在一起,是一種防護力很強的鎧甲。為提高防護能力,用多層皮革連綴而成,這就是合甲。
第一套軍服制作出來之後,林修親自試穿,感覺還是挺帥氣的,就是感覺差了個頭盔。
頭部是要害部位,被攻擊到了不是重傷就是死,必須得重視起來。但這個東西卻難以量產,因為以目前的冶煉技術,做一個樣式過得去的頭盔,起碼得三天時間。
暫時就這樣吧,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的,主要是林武那邊又派人傳回訊息,拉曼膽子夠大,竟然對營地進行了幾次試探性的攻擊。
甚至派出了間諜!
雖然漢克的營寨,現在是作為軍事基地使用,但裡面照樣有平民,所以就肯定需要食物、自由,這樣一來營地大門就不可能時刻處於關閉狀態。
就是趁著這個空隙,拉曼竟然派人偽裝成平民混入了營地之中,要不是及時發現,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