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絕對是個高手。

他去找了一個關鍵性人物--省高階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田某。

這個田某,是李橋忠的老戰友。

那段時間,他經常請田吃飯,拉近關係。

田搬家時,李橋忠更是投其所好,送上了兩棵價值不菲的綠植。

後面,他又用了很巧妙的辦法,給田送了10萬塊錢。

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手軟。

這個田庭長都已經又吃又拿了,還不得幫他辦事?

於是,孫小果的案子重新立案。

不過,田當時想簡單了。

他覺得,即使立案了,也不一定能透過審監庭改判。

自己先賣個人情給李橋忠,之後的事情,就不在他的掌控範圍了。

但李橋忠走的每一步,可都是精心策劃好的,他不會讓自己的心血付之東流。

只要第一個口子開啟,後面的事情,他自有其他辦法。

攻克下田某之後,李橋忠就開始攻克第二個人物。

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經委主任馮某。

其實,馮不直接參與這個事件,李橋忠需要的,是他手裡的關係。

最後的結果當然也沒讓李橋忠失望。

馮給他介紹了一個2號關鍵人物--審監庭庭長梁某。

立案之後,重審案件就是他負責。

因為有了馮這層關係,梁也不敢怠慢此事。

不過他也如實相告,這個案子重審很困難。

對於李橋忠來說,事情困難不困難,在於錢是不是到位。

他們堅決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道理。

送錢打通關係可是李橋忠最擅長的。

最後,他花了10萬,梁給他獻上一計:

“這個事,其實我說了不算,最好是能找到最高院的趙院長,如果他鬆口,事情就好辦了。”

有了梁的“點撥”,李橋忠心領神會。

但有一個問題擺在他面前,他和梁都不認識趙院長。

不過沒關係,他不認識,他認識的人中,總有人認識。

於是李橋忠開始打探,誰認識這個趙院長。

很快,他就找到了能接洽上的人。

這個人是省長秘書袁某。

李橋忠跟袁某也不認識,但他的老朋友裡有認識的。

透過老朋友的關係,李橋忠搭上了袁某。

這中間,小錢錢肯定也是少不了的。

大概是給了一個3萬元的紅包。

拿了錢的袁某效率奇高,馬上就給趙院長掛了個電話。

要知道,省長秘書可不簡單,他的話,很可能就是省長的旨意。

當時接到電話的趙院長就是這麼想的。

他覺得,既然省長都發話了,那這個事,辦不了也要辦。

就這麼一圈下來,孫小果最後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

從死刑到無期,孫鶴予不滿意,這無期到20年,總可以了吧?

李橋忠是這麼想的,他覺得自己總算不負重望。

誰知道,孫鶴予依然不滿意。

20年刑期,她還是覺得太長了。

既然你李橋忠都能做到這一步,那再給自己兒子減刑,應該也是小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