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老婆啊,你在哪裡”-4(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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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太大關係,就算沒有許國利,他們原本家裡也是一家三口,她一樣可以拿到這麼多。
原來的丈夫比許國利可安分多了,婚後家裡的錢都是交給自己管的。
所以房子寫在自己名下,無可厚非。
但許國利不是這麼想的,他覺得,其中有55個平方是屬於自己的,加上女兒的,他應該有110個平米。
因為女兒還未成年,自然她的名額是他這個當爹的拿。
當時來惠利拿了一大一小兩套房。
小的先拿到,他們一家三口先搬進去住了,也就是事發的凶宅。
大的那套要晚一些拿到,許國利一直在等著房子,他覺得那套房子應該屬於自己。
他打算著等拿到房子,把房子賣了,再去股票市場搏一把。
當得知來惠利把大套登記在自己名下時,他終於爆發了:
“你為什麼要把房子都寫自己的名字?”
“這有什麼問題?本來就是我家裡拆遷,房子不就是我的?”
“我跟女兒也有份,那個大套,應該寫我的名字。”
“什麼你的我的,我們不是一家人嗎?寫誰的不都一樣?”
按來惠利說的,都是有一家人,寫誰的都一樣,那寫許國利的也可以。
但問題是,她知道許國利一有錢就想去回本,所以她絕對不能再讓許國利拿到家裡的一份財產。
這件事讓許國利憤憤不平了好久,他回老家的時候,還跟自己的兄弟姐妹抱怨,說半路夫妻果然不是一條心的。
就問,你早幹嘛去了?當初為了跟來惠利在一起,可差點把原配掐死,你都忘了?
其實來惠利的做法也沒有錯,畢竟她也是為了他們以後的生活打算,房子要真的給了許國利,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但在許國利看來,來惠利這麼做,一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二是防著自己。
不過房子已經登記好了,想改名也不太可能,何況來惠利也不會同意。
於是許國利又心生一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