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了女人,張君在家住了幾天之後,就又一次去了雲南。

他跟嚴若明說的置辦裝備的事不假,他需要再去買點武器。

買完槍支彈藥,他又去了趟長沙。

去幹嘛?

當然是踩點啊。

在重慶做了多次案,張君感覺風險已經比較大了,得換個地方。

選擇長沙是因為他之前出手贓物的時候來過。

反正不管好不好,先看看再說。

結果一看,發現長沙還真是個好地方。

這裡的金店,貨品充足,含金量遠遠在重慶之上,但這裡的安保力量,卻比重慶薄弱的多。

這不是天助他張君也。

行了,別的地兒暫時不用看了,就這裡了。

目標選好,接下來就是繼續物色幫手。

自從張君屢次得手之後,他就把搶劫這件事作為了自己的終身事業。

既然是事業,那就要往大了搞,肯定需要更多的人手。

女人他有不少,但是能幹活的不多。

男人就嚴若明一個,不夠。

而且嚴若明第一次的表現,他其實也不太滿意。

只是讓他搭把手,把東西裝袋子裡,事後就嚇的魂都丟了似得。

張君認為嚴若明的性子幹不了大事,他需要的是膽大心狠的那種。

他想過找外面的人,但又怕外面的人性子太野,自己降不住,到時候來個黑吃黑,划不來。

所以還是得找知根知底的。

他又把老家的那些自己熟悉的人挨個想了一遍,總算又想到了一個,就是自己的親外甥--李澤軍。

李澤軍就是龍志秀跟前夫的女兒薛開梅的第三個兒子,這個姐姐雖然跟自己不是同一個爹,但是同一個媽。

所以關係上,李澤軍比嚴若明更近一些。

李澤軍比張君小5歲,原來在南海艦隊當槍炮兵,1993年轉業回了老家。

回家待了一陣後,他不想當農民,於是跑到福建,找了個製衣廠食堂做飯的活。

這活包吃包住,但工資只有200塊,所以李澤軍不是很滿意。

張君給他打電話的時候,他也正在考慮找點別的事做做。

“你想不想做生意?”

“想是想,但做生意要本錢,我又沒本錢,總不能去搶吧。”

張君嘿嘿一笑:“跟著我幹就行了,包你有錢賺。”

李澤軍早就聽人說,舅舅在外面做生意發了大財,他本就羨慕不已。

現在舅舅主動打電話說要帶上自己,那還等什麼,趕緊麻溜的回去見他。

不過吧,他還是留了個心眼,沒有馬上就辭了手上的工作,只是跟老闆請了幾天假。

畢竟跟這個舅舅好多年不聯絡了,人家說他發財了,但他到底在做什麼,沒人知道。

李澤軍想著先回去看看,萬一不成,還是回去食堂做飯,起碼這份工作不用擔心餓肚子。

李澤軍一回到安鄉,張君煞有介事的在飯店擺了一桌,美其名曰為李澤軍“接風”,他還叫上了嚴若明。

不過當天,他並沒有跟李澤軍透露太多,只說安排好了再給他打電話。

李澤軍慶幸自己沒有腦子一熱辭了工作。

所以吃完飯,在家待了兩天,李澤軍又回了福建。

張君這次見李澤軍,也是想探探他的底,看看他是否具備了跟自己乾的條件。

言談中,他發現李澤軍非常渴望掙大錢,這正合他意。

只有貪財的人,才願意冒風險。

張君繼續在長沙踩點,一直到97年的11月,他終於選定了作案目標--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