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跑路倒也沒忘了再背上劉寶剛。

不是他仗義,主要是把這貨留在家裡更不行。

他受了傷,很容易被人發現,一旦落警方手裡,就他那腦子,肯定撂個一乾二淨。

張君就揹著他一腳深一腳淺的沿著河堤走著。

劉寶剛個頭不小,縱然張君身強力壯,但這麼背下去,也吃不消。

此時的劉寶剛,徹底成了張君的累贅。

劉寶剛已經疼的不行了:“帥哥,快把我送醫院吧,我快疼死了。”

張君心裡直罵娘,不過嘴上還好言安慰:“剛寶,你忍一忍,現在去醫院,等於自投羅網。”

劉寶剛可能也開始擔心張君會扔下他不管:

“帥哥,你千萬不要把我扔在路上啊。”

真要把他扔路上,倒好了,起碼他還有活路。

張君此刻已經在想棄車保帥了。

不過他嘴上還是安慰著:

“你放心,只要我在,就會有你的活路。”

就說信世上有鬼,也不能信張君的嘴。

劉寶剛跟著張君,只有死路一條。

沒多久後,他就被張君扔進了河裡。

張君也逃離安鄉,開始亡命天涯。

這一次作案,他一分錢沒搶到,還折了一個同夥。

不過這對日後的張君來說,小case。

好在那兩姐妹獲救了,只因當初張君初出茅廬,槍法不準。

但她們一直到張君被捕後,才知道那晚襲擊他們的人是誰,想幹嘛。

而船老闆李萬新和李鶴溪也被連累,雙雙進了看守所。

因為身上揹著事,張君回去也沒敢太張揚,他秘密約見了嚴若明。

“我朋友有批貨,要溶一下,這事你能搞吧?”

嚴若明知道他,但跟他也不熟,加上張君以前的名聲不好,所以他有些警惕:

“貨沒問題吧?這種……不太好搞啊。”

張君一聽就知道找對人了。

他當即摸出2000塊錢塞給嚴若明:

“一點小意思,你先收下,事成之後,我不會虧待你。別擔心,你偷偷弄,就你知我知,能有什麼問題?”

嚴若明當時一個月也就掙個小几百塊工資,這2000塊,屬實鉅款。

而且張君說了,事成之後還有好處。

“那行吧,東西呢?”

張君跟他再約了時間地點,把金飾交給了他。

最後,那些金飾溶成的金坨,張君賣了30萬,嚴若明也“喜提”5000元好處費。

但他不知道,自己一隻腳已經踏上了賊船。

不過這是當年年底的事。

在此之前,張君手裡有了錢,逍遙快活了好一陣。

張君搶劫的目的十分簡單明瞭,就是為了花天酒地,而且大部分都花在了女人身上。

他屬於及時行樂的那一掛。

只有到了沒錢的時候,他才會再次作案。

這不,這票做完,手頭富裕了,他就又開始了活色生香的日子。

而且很快就遇到了那個他“最愛”的女人--楊明燕。

遇到楊明燕的那天,嚴敏就在他邊上。

嚴敏自從知道了秦直碧的存在,心裡一直不痛快。

不過張君告訴她,找這個女人就是為了幫自己辦事,看看她那長相,自己也不可能對她有什麼感情。

事後秦直碧確實也幫他一起作案弄到了錢,嚴敏這才把心放了下來,她還眼巴巴的等著張君娶自己。

結果最後,張君娶了另外一個女人。

1996年2月的時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