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國民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溜,可是已經來不及。

廚房的燈被開啟,三個年輕力壯的保安站在他面前。

此時的雷國民只是一個小偷,能力和膽量都是初級水平,所以很快就束手就擒。

他被扭送到無錫市郊的公安分局,連同他偷到的--滷菜熟食。

民警問他叫什麼,他張口就捏造了一個假名。

民警讓他拿出身份證,他說丟了。

問他哪裡人,他倒是老老實實交代了,不過只說自己是羅嶺鎮人,具體位置,他不可能說。

“你去那賓館想幹嘛?”

“我就是太餓了,所以進去拿點吃的。”

民警隨後搜了他的身,結果搜出一把起子。

“你去偷吃的,拿這玩意幹什麼?”

雷國民又是一陣沉默。

能說的,他一點不含糊,不能說的,他一個字都不會多漏。

但公安局可不會慣著他,你不說,我們自己去查。

他們聯絡了羅嶺鎮的警方,查查有沒有這個人。

雷國民說的是假名,當然查無此人。

於是民警再審,這回,雷國民總算老實了,交代了自己的真名和家庭地址。

公安局去一核實,這個人是真的。

問有沒有前科,回答是沒有。

於是雷國民最後被收容審查10天,他的指紋也被收入資料庫。

這裡敲重點,後面要考。

10天后,雷國民從收容所放了出來。

這個小坎沒有改變什麼,雷國民當天就爬上了南下廣州的火車。

廣州和深圳當時經濟已經很發達,燈紅酒綠,車水馬龍,雷國民被這裡的花花世界徹底吸引。

但花花世界是別人的,跟他有什麼關係?他身無分文,寸步難行。

雷國民的心裡徹底不平衡了。

為什麼別人就可以開好車,住大房子,晚上花大幾萬去KtV唱歌抱妹子,自己卻出生在窮鄉僻壤,辛苦忙活一年,也進不去高檔飯店,買不起高階西服?

甚至被富人們視為玩物的小姐,都不會拿正眼瞧自己?

一切都是因為沒錢。

所以,錢就是一切。

得掙錢,掙大錢。

但雷國民小錢都掙的艱難,又去哪裡掙大錢?

他學到的那些也只是“雕蟲小技”,還要提心吊膽的提防著被抓。

雷國民覺得,以前的路子行不通,得想別的路子。

但發財這事,真不是腦瓜子一敲就能想到辦法的。不然世界上就沒有窮人了。

所以雷國民想到最後,還是想到了歪門邪道上去。

不是說了嘛,所有發財的路子,都寫在刑法裡,尤其是對雷國民這樣一沒技術二沒背景的街頭小混混來說,他除了這條路,沒有其他選擇了。

但這條路一個不留神,就得進去,雷國民自然也不喜歡這個結果。

正常人到這裡,肯定就是:算了,發財這種事,得看命。然後就老老實實該幹嘛幹嘛。

雷國民不一樣。

他想的是,既然都是死,老子幹嘛不玩把大的?乾脆搶劫算了,搶有錢人,最有錢的那種。

這個念頭一旦生出,就揮之不去。

當然,他也不會蠻幹,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每個犯罪的人,雖然做好了被抓的準備,但也會想方設法逃脫。

於是,他為犯罪做了周密的準備,還買了很多報紙,對刊登的犯罪事件做了大量的分析研究。

在真正動手之前,他還是繼續幹著“扒手”的勾當,畢竟每天要填飽肚子。

不過他多了一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