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王亮在後巷經歷了怎樣的一番折磨。

警方馬上進行了立案,並尋找肇事的兇手。

王亮的同事都不認識那個胖子,人是那個叫李瑩的女孩叫來的。

打完人之後,李瑩也先回了駐地酒店。

警方於是找李瑩詢問,李瑩告訴警方:“我不知道他全名,只知道大家都喊他果哥,我也是之前到溫莎玩的時候認識他的,他說到了昆明,有事找他,我也沒想到事情會發展的這麼嚴重。”

因為這件事,李瑩已經被公司處分了。

但問題是,她也不知道那個胖子叫什麼。

不過,要說“果哥”這個稱呼,李瑩不知道,當地的警方可是很清楚,因為這名頭太響亮了。

到溫莎隨便問哪個服務員,都知道“果哥”是誰。

這人全名叫孫小果。

很快,孫小果就被帶到了警局。

要說這事,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毆打致人二級重傷,警方應該馬上拘捕他並等待判刑。

沒想到,孫小果在警局呆了24小時之後就被保釋了。

之後就沒有了聲音,王亮的家人去問,就說在偵查階段。

一直到兩個月後,孫小果才再次被傳喚。

但接下來,事情卻發生了戲劇性的反轉。

之前王亮的傷勢已經出了鑑定報告,為二級重傷。

但兩個月後,結果卻變成了輕傷。

明明是警察去找的孫小果,最後卻變成了孫小果自己來自首的。

這不是扯嗎?

然而,事情的最後結果就是,孫小果免予刑罰,只是罰了一點款。

王亮的家人對此肯定不滿,但所有的手續都是合法合規的。

他們想申訴都無門。

王亮最後也只能吃了啞巴虧。

本來這事就這麼無聲無息的過去了。

但沒多久,這個案子的卷宗轉到了明市委政法委。

當時正好處於國家掃黑除惡的風口期,對於每一個案件,政法委都需要仔細過目。

當時的政法委副書記叫朱彬彬。

她拿到卷宗看的時候,孫小果這個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

說來也巧。

20年前,朱彬彬在官渡區檢察院任職。

當時出過一個比較大的案子,朱彬彬記得,當時那個案犯判了死刑。

而案犯的名字,也叫孫小果。

這回居然又來了一個孫小果。

朱書記第一反應,可能是同名同姓。

不過,她還是仔仔細細的審閱了卷宗。

卷宗裡有一張案犯的照片。

那是一箇中年男子,寸頭,有點胖。

雖然已經過去20年,形象已經發生了一定改變。

但那張大圓臉,朱書記太熟悉了。

尤其是那雙小眼睛,跟20年前那個死刑犯的一摸一樣。

為了進一步確定,朱書記又查詢了這個孫小果的其他資訊。

年齡對得上,家庭資訊對得上,身高,血型,也都完全一樣。

一個人經過20年,有些東西可能會變,但有些東西是不可能改變的。

最後一對身份證號碼--還真是那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