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禁忌之“愛”-1(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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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剛開年沒多久,農曆新年還沒到。
全國人民都喜氣洋洋的準備迎接春節。
但就在距離春節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北京豐臺區的派出所卻接到報警,說是在一處平房內,發現了一具男屍。
案發地地處偏僻,因為是等待拆遷的區域,周圍也沒幾戶人家。
所以屍體過了好幾天才被發現。
當時是平房內的屍臭味驚動了鄰居。
他們上門檢視時,發現屋裡躺了一具赤裸的男屍,已經開始腐爛,於是嚇得趕緊報了警。
警察法醫上門時,看到死者的死狀異常慘烈。
死者是一名20多歲的年輕男性,死亡時間大約在一週左右。
全身赤裸,沒有任何衣物。
死因為頸部大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而亡。
死者生前有被毆打過的痕跡,推斷是遭受過虐待。
但這些都不足以讓警方震驚。
最慘烈的,是死者的下體被割掉。
警方並沒有在現場發現,推測應該是被兇手帶走了。
死者的肛門處也被刀具刺了好幾刀。
而法醫的檢驗報告裡還發現,這名死者生前跟人發生過性行為。
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那種。
不能確定死者是被人侵犯,還是出於自願。
警方推斷,假如死者是被人侵犯,那麼兇手很有可能具有同性戀傾向。
當然也不排除死者本身就是一名同性戀者。
這條線索成了警方確定破案方向的關鍵。
於是,他們開始從北京的同性戀人群中來尋找兇手的蹤跡。
不過,兇手還沒找到,第二起類似的案件很快又發生了。
這回案發地在中關村一帶的一個小區內。
同樣被割喉,裸體,全身被捆綁,生前遭受過虐待。
而且,跟第一個死者一樣,這一位也同樣被閹割。
從作案手法來推斷,兇手應該為同一人。
接著,又是第三起和第四起。
從一月底到3月中,2個月不到的時間裡,接連發生了4起類似的案件。
4名死者分別為,23歲的吳曉剛,27歲的劉貴,29歲的羅軍和30歲的智鳴海。
這四人在死前都有過非正常方式的性行為。
警方將4起案件併案處理,推論出兇手應該是一個具有同性戀傾向的連環殺手。
據統計,我國的同性戀人數佔比大約在4%左右。
雖說同性戀群體只佔很小的比例,但是由於基數大,具體的人數也要達到幾千萬。
所以光是同性戀這一個特徵,並不能很容易的甄別兇手。
加上這類人群還具有一定的隱秘性,有相當一部分都是不公開的。
這麼一來,要找出這個人,難度就更大了。
要破案,只能尋找更多的證據。
警方透過屍檢還發現,兇手使用的兇器,應該是一把長約20公分的刀具。
兇手行兇之前,雖然都與被害人發生過性關係,但是都使用了套,而且事後也將套帶走,因而沒有留下精液。
現場採集到的指紋比較雜亂,沒有太大的價值。
而唯一比較有希望採集到兇手留下的資訊的,就是捆綁受害人的捆綁繩。
但由於繩子的結構特殊,採集起來比較困難。需要一定的時間。
另外,警方透過四名死者生前的行蹤,以及他們網路社交的記錄,查到了幾個共同特徵。
4人確定都為同性戀,且有一定的受虐傾向,分析判斷出捆綁行為系自願。
生前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