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倒推回1996年。

這一年的3月12日,對於白寶山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也是他人生的分水嶺。

這一天,他懷著激動的心情重新回到了北京。

他剛結束了14年的牢獄生涯,重獲新生的感覺讓他感到由衷的喜悅。

他已經許久未見自己的一雙兒女了。他要趕快回家抱抱他們。

此時的白寶山,心裡還憧憬著出獄後迎接新的生活。

出獄這一年,他已經39歲。

14年前,他才25歲,可是因為搶劫盜竊罪喜提14年大牢生涯。

這一晃,人生就過了半輩子。

要說他這14年的刑期,坐的也是有點冤。

為什麼呢?

其實白寶山在結婚前,從來沒犯過事,一直是個老老實實的工人。

但是他1982年結婚後,妻子生下了一對龍鳳胎。

多了兩個娃,白寶山家的物質條件就顯得捉襟見肘起來。

原本他在工廠當裝卸工,工資微薄,最多隻能糊個口。

但是多了兩個孩子,讓他越發感覺生活負擔加重了。

白寶山也算得上是個好父親。

他心疼孩子吃的不好,想給孩子們創造好一點的生活條件。

這本沒錯,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對於孩子的愛,絕對是不容辯駁的。

但是問題出在了掙錢方法上。

他想多掙點錢,但是他不是考慮以正當合法的途徑去獲取額外的錢財。

也或許,當時的環境確實很難讓他找到掙錢的路子。

那怎麼辦呢?最後,他就想到了盜竊。

第一次偷東西是1982年的12月份。

當時他去了一個居民區,想看看能偷點啥。

但是轉悠了一圈,沒發現適合作案的機會,最後把人家晾在外面的2件衣服給偷走了,價值10塊錢。

第一次作案不算成功,於是他又開始了第二次。

同月的16日,他又潛入人家家裡,偷了一輛鳳凰牌腳踏車。

這輛原價值110元的腳踏車被他以幾十塊錢轉手賣掉了。

雖然2次盜竊沒有得到多少錢,但是這種來錢方式卻讓白寶山覺得很過癮。

這比在工廠上班來錢快多了。

於是,他又開始籌劃著再次盜竊。

因為前兩次都是小打小鬧,白寶山覺得沒太大意思。

所以第三次,他想幹票大一點的。

同時,他又覺得自己一個人作案不方便,最好能找個同夥。

有一次,他找了同廠的同事張三一起喝酒。

喝酒之餘,他話裡話外的暗示張三,說錢難賺,最好能想個來錢快的辦法。

說來也巧了,這張三平時也是個花錢大手大腳的主,此時也正愁自己兜裡沒錢。

聽白寶山這麼一說,兩人當時是一拍即合,立即決定合夥盜竊。

於是1983年的1月19日,白寶山就和張三合力作案。

這一天,他倆連續撬了三戶人家,偷到天鵝牌手錶一塊,真絲被面兩床,高跟鞋,自動傘,尼龍蚊帳等物品。

總價值500多元。

按今天的物價,大約相當於8萬塊錢。

這個金額可算是大案了,警察就全力的追查起來。

結果這一查,就查到了白寶山身上。

最後,白寶山和張三於1983年的3月8日被逮捕。

白寶山因盜竊罪被判了4年刑期。

大家可能覺得疑惑了,這不是判了4年嗎?最後怎麼又坐了14年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