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不小心被雨傘刮破的。

旭民已經再次審問過趙鬥淳了,不過他的態度還是一如既往的強硬。

他說自己從來沒拿過什麼雨傘。也不知道雨傘為什麼會在他家附近出現。

趙鬥淳自認為自己已經擦去了指紋,警方死無對證。

“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雨傘是我拿的?那上面有我的指紋嗎?”

“那上面有屬於你的血跡和皮脂!這還不夠嗎?”

“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們偽造的,哼,你們抓不到人,就故意找個雨傘扔到我家附近,想嫁禍給我?”

“那你脖子上的傷是怎麼回事?”

“那是我自己抓破的,這也能算證據?”

趙鬥淳狡辯的功夫,簡直已經登峰造極。

所有的證據,他都能找到理由反駁。

旭民也正被氣的七竅生煙。

“這回他跑不掉了,我剛從醫院那邊過來,孩子可以進行指認了。”

聽到這個訊息,旭民一下雙眼放光。

“你說真的?那孩子……她……沒問題嗎?”

“是的,是她主動要求的,我也沒想到,這孩子這麼堅強,當初她傷成那樣,還能爬到路邊求救,我就覺得不可思議,真是個不簡單的孩子啊。”

旭民也感嘆道:“真是個好孩子啊。”

事不宜遲,旭民跟上司彙報之後,拿了趙鬥淳和其他8名犯人的相片,去醫院讓娜英辨認。

雖然過程有些艱難,但是小娜英在看到趙鬥淳的照片時,一眼就認出了他。

有了當事人的指證,趙鬥淳應該無話可說了吧。

但沒想到,他還有理由。

“那孩子是不是搞錯了?我是見過她,但是她當時已經遇害了,會不會是她那時候看到了我,所以把我當兇手了,你們畢竟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我侵犯她吧。”

他還是死死咬住了這一點,因為他很清楚,自己已經把性侵的證據都毀滅了。

不過這一回,他的辯解顯然是無力的。

最起碼,他因為嫌疑重大,羈押時間被無限延長。

而隨著娜英的狀況逐漸好轉,她也斷斷續續的回憶起了當時發生的一切。

從娜英的表述中,大家還原出了整個案發經過。

趙鬥淳的畜生行徑也充分暴露。

以下是警方根據當事人的口述還原的案情全過程。

12月11日早上7點多,娜英吃完早餐之後,撐著雨傘準備去上學。

媽媽提出要送她,但懂事的她體諒媽媽的辛苦,就拒絕了。

當她走到教堂附近時,遇到了站在那裡的趙鬥淳。

娜英看了他一眼,覺得這個人不太面善,就準備離開,趙鬥淳卻叫住了她。

“小妹妹,你看我都淋溼了,你的雨傘能不能也給我撐一下。”

當時娜英想拒絕,但是看到他渾身都溼透了,有點於心不忍,於是就把傘往上舉了舉。

但她個子太矮了,根本夠不到趙鬥淳。於是趙鬥淳提出他抱著娜英,讓娜英給他打傘。

娜英猶豫了,因為這個叔叔看起來有些邋遢,身上又有酒味。

但是爸爸媽媽一直跟她說,要幫助有需要的人。

於是娜英把傘遞給趙鬥淳:

“叔叔,我的傘給你吧,我學校離這裡很近,不撐傘也沒關係。”

趙鬥淳卻嘿嘿一笑。

娜英以為他會把傘接過去。

結果,他直接抱起娜英就往教堂方向跑。

娜英被這突然的舉動嚇壞了,她拼命掙扎,手裡的雨傘在此時劃傷了趙鬥淳的後脖頸。

隨後掉在了教堂外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