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地一帶確實很偏僻,監控覆蓋的也只是一小部分。

李承宇一邊走一邊在腦中還原當時的場景。

“娜英走到這附近之後,兇手應該也在,他們在這裡碰上了。當時發生了什麼?他們是否交談過,說了什麼?娜英是自己跟著兇手進的教堂,還是被兇手強迫?娜英當時應該撐著傘,如果是被強迫,那麼傘在掙扎的時候有沒有掉?傘又在哪?”

李承宇突然想到,他們之前搜查的時候,並沒有看到有雨傘。

但娜英的媽媽說孩子當天出門自己撐了傘。

那麼唯一的可能就是,傘被兇手拿走了,或者扔到了遠處。

而他這麼做的目的,就是傘上留下了什麼證據。

李承宇心頭一熱,如果能找到那把傘,是不是就有新的證據了?

但傘會去哪裡呢?

教堂附近都搜過了,應該不會扔在這附近。

兇手會不會撐著傘回去,到家時才扔掉呢?

而趙鬥淳家附近並沒有搜過。

李承宇決定馬上去趙鬥淳家附近搜尋一番。

要尋找一把雨傘並不容易,就算趙鬥淳真的帶回家附近再丟棄,也很有可能被人撿走,或者被清潔工人當垃圾收走了。

這無異於大海撈針。

雖然知道希望渺茫,李承宇也不願放棄。

他把趙鬥淳家附近方圓幾公里都找了個遍,尤其是那種隱蔽的角落,還有花壇的草叢裡。

一處都沒放過。

事實也證明了李承宇的判斷是正確的。

就在趙鬥淳家附近的一個小花壇裡,在角落的一堆雜草中,他發現了那把黃色的小雨傘,傘的邊邊上還繡著娜英的名字,這應該是娜英的媽媽幫她繡上去的。

找到雨傘的李承宇一陣狂喜。

他記得他們當時檢視監控的時候,監控中出現的趙鬥淳,手裡並沒有拿東西。

而如今雨傘卻出現在他家附近。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趙鬥淳想到雨傘留下了自己的證據,於是又返回去拿走了。

當時天還在下雨,他就撐著雨傘到了家附近才丟棄,而之所以隨手丟在了草叢裡,是因為他覺得危險已解除。

畢竟誰會想到一把無關緊要的雨傘呢?

警方之前也確實沒意識到這一點。

要不是因為被停職,李承宇也想不到找雨傘。

現在最起碼可以證明,他說他怕惹禍上身,所以匆忙離開的說法不成立。

不過,還是要把雨傘帶回警局化驗,看看上面是否有趙鬥淳的指紋。

李承宇馬上聯絡了旭民:

“旭民,我是承宇,我找到新的證物了,現在馬上來警局,你拿去化驗一下,看看上面有什麼。”

旭民聽說李承宇找到了新的證物,非常驚訝:

“啊?是什麼?我們不是都搜遍了?難道還有遺漏?”

“是娜英的雨傘,我是在趙鬥淳家附近找到的。”

旭民不禁佩服起李承宇:

“承宇,真有你的,這也能被你找到?那你趕緊過來,我在門口等著你。”

趕到警局,旭民果然已經在門口等待多時,聽說有了新的證物,大家都像打了雞血一樣。

“承宇,你這被停職了也不耽誤正事啊,這可是意外的收穫啊。”

“趕緊的,跟他們說要仔仔細細的查,別漏了任何一個地方。”

“放心,我就在邊上盯著,只要留下點什麼,我保證給你找出來。”

旭民接過雨傘就匆匆忙忙拿去化驗了。

化驗結果出來還需要時間,李承宇也沒地方可去。

於是他打算再去醫院看看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