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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硯,你現在很有錢是不是?!”三天一束玫瑰,她看著都心疼,還不如直接把錢給她!
沈硯看了眼掉在地上的花瓣,聽到上弦月的話時笑著說,“丫頭,我確實挺有錢的。”全球五百強公司的總裁,身價不菲,他這話可是沒說錯,他確實有的是錢。
上弦月火冒三丈,“有錢就能浪費啊!”
沈硯依舊淺笑,“確實不應該浪費,只不過,丫頭,你是在替我心疼嗎?是已經有沈家女主人的意識了啊,既然這樣,丫頭,你還是早點嫁給我吧!”
挑起眉頭,上弦月瞪了笑得欠揍的某人一眼,嗤聲說:“沈硯你是有結婚狂想症嗎?”這一個月來,和這人說話三句兩頭裡幾乎都是高調不含蓄的求婚,聽得上弦月由起初的驚訝到今時今日的無比淡定。
笑得溫和的沈硯面色不變,“可以這樣說,我對丫頭你確實是患了結婚狂想症。”他灑脫優雅的直白讓聽了無數遍這類表白的上弦月意外緋紅了臉。
“有病!”失措下,上弦月落荒而逃了。
望著腳步有些慌亂的背影,沈硯輕笑出聲,想著,這條追妻之路雖然艱辛了些,卻很享受啊。
這一過程中,沈硯從來沒有逼迫過上弦月,只是在生活中一點一點的讓自己進入她的世界,讓那個想逃的丫頭慢慢地習慣自己已經滲入了她的生活,到功成圓滿的那一天,恐怕那丫頭早已習慣了內心其實腹黑的某人這樣的存在方式。
不得不說,沈硯其實也是腹黑類的箇中高手。
其實,習慣也是件很可怕的事。
上弦月想著。
等她想到了這一點的時候,自己也嚇了一跳,一年下來,沈硯以追求者身份自居,不強迫也沒有采取過硬手段,在該出現的時候出現,在該需要的時刻出現,慢慢的融入她生活中的點滴,他從不會做多餘的事情,進退得宜,也絕不會讓她為難,卻時刻讓她感受到他喜歡她的心,他想與她在一起的心。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她漸漸的習慣了他適時的出現。
習慣了每天的簡訊問候。
習慣了每週星期六日的打擾。
習慣了他溫和卻寵溺的關心。
習慣了總是無處不在的驚喜。
習慣到,她逐漸的無法自拔。
習慣到,她喜歡看到他優雅俊逸的身影。
習慣到,她想要和他在一起。
“沈硯,我們在一起吧。”她用了三百六十五天去確定自己心,去確信一份她值得交付的感情,所以,在一起,是最好的答案,不是嗎?
而對於沈硯而言,這便是最美最幸福的答案。
“好。”
因為早已在心裡裝下了她,即使再有多少個三百六十五天他也認定了那個叫上弦月的人,因為是她,也只能是她,他不知道自己到底等了多久,也許從上輩子就已經開始了等待,等著一個人跟他說,我們在一起吧。
如果是上輩子錯失了機會,在某個不恰當的時間裡遇到了他的最愛卻無法在一起,他願意花上一輩子的時間去等,等著下輩子,下一輩子他一定要在所有人沒有趕上之前來到她的面前,完成上輩子未能做到的事,以愛之名站在她身邊,為她做盡應該做的事,為她做想了唸了一輩子想要做的事。
想和她相執十指,一步一步,相攜走到白頭。
不是愛到轟烈,不是愛到天荒地老,只要是她,就算是一杯白開水,一句在一起,就足夠了。
因為很久很久以前奢望不到的三個字。
如今聽到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這三個字的意義。
那是他窮盡一生,心心念唸的三個字。
不是我愛你,而是,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