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引發新爭端

陽光透過法院的窗戶,灑在法庭略顯冰冷的地面上,一場關於豪車歸屬的激烈紛爭在此拉開帷幕。

李偉達和華心蕊坐在各自的位置上,眼神中透露出毫不妥協的堅定。李偉達身著筆挺的西裝,表情嚴肅,手指不自覺地在桌面上輕輕敲擊,顯示出內心的緊張與急切。華心蕊則緊抿著嘴唇,雙手交叉抱在胸前,目光中帶著一絲憤怒與不滿。

隨著法官入座,庭審正式開始。

“關於雙方爭議的豪車歸屬問題,請原告先陳述訴求及理由。”法官的聲音沉穩而有力。

李偉達的律師站起身,清了清嗓子說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李偉達認為,這輛豪車應歸他所有。首先,我的當事人工作性質特殊,這輛車是其工作所需,經常用於商務出行,對其事業發展至關重要。其次,大部分購車款來源於李偉達個人的收入,從經濟貢獻角度來看,該車理應歸他。”

李偉達緊接著補充道:“法官大人,我在工作中需要經常接送客戶,出席各種商務活動,豪車是商務場合的一種必要配置,對我的業務拓展有很大幫助。而且這些年為了購買和養護這輛車,我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這都是我辛苦工作所得。”

法官微微點頭,示意他稍作停頓,然後看向華心蕊:“請被告發表意見。”

華心蕊的律師迅速起身,言辭犀利地說道:“法官大人,我方堅決反對原告的主張。這輛車是在夫妻婚後購買的,根據法律規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李偉達聲稱大部分購車款來自他個人收入,但婚後雙方的收入本身就是共同財產,不存在所謂的個人收入購車一說。而且,華心蕊女士在日常生活中也有使用該車的需求,比如接送孩子、處理家庭事務等,不能僅僅因為李偉達工作需要,就將車輛判給他。”

華心蕊情緒激動地說道:“法官,我平時也要用車接送孩子上學、去超市採購生活用品,還要去看望父母。這車子是我們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憑什麼都讓給他?我也有權利使用,也有權利擁有。”

法庭上的激烈交鋒

李偉達的律師反駁道:“雖然車子是婚後購買,但不能忽視我方當事人在購車資金上的主要貢獻。而且,從使用頻率和實際需求來看,李偉達在工作中對車輛的依賴程度遠遠高於華心蕊女士。在商務合作中,車輛的檔次和品牌形象直接影響到合作的成敗,這是關係到李偉達事業發展的關鍵因素。”

華心蕊的律師冷笑一聲,說道:“對方律師強調李偉達工作需求,卻忽略了家庭生活的重要性。家庭事務同樣繁雜,華心蕊女士在家庭中承擔著諸多責任,車輛對於她履行家庭義務同樣不可或缺。至於購車資金,即便大部分是李偉達的收入,婚後收入本就混同,不能以此認定車輛歸屬。”

李偉達著急地說道:“我承認婚後收入是共同財產,但我在工作上付出的努力更多,收入也相對較高。這輛車更多是為了滿足我的工作需求,華心蕊你平時出行也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以選擇啊。”

華心蕊憤怒地回應:“李偉達,你這是什麼話?我為家庭付出的難道就少了嗎?接送孩子、照顧家庭,哪一樣輕鬆了?而且,憑什麼因為你工作需要,我就只能選擇其他交通工具?這車子既然是共同財產,我就有權利爭取。”

法官皺了皺眉頭,嚴肅地說道:“雙方請保持冷靜,注意法庭秩序。本庭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意見以及車輛登記、使用情況、資金來源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公正的裁決。現在,請雙方出示相關證據。”

李偉達的律師呈上一系列檔案,說道:“法官大人,這是李偉達的工作行程記錄,上面詳細記錄了他使用車輛進行商務活動的時間、地點和事由,充分證明車輛對他工作的重要性。此外,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