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濃的一股茶味。

1982年的老龍井嗎?

“既然你知道他們圖謀不軌,你為什麼還要答應他們?”

“有錢不賺王八蛋,不管我能不能把事情給辦好,他們都會給我100萬的報酬,有這樣的好事,誰拒絕誰才是傻子呢。”

“你不是不缺這100萬嗎?”

“誰又嫌錢多呢?”

這話實在的,讓她沒有辦法去反駁。

“再說了,錢這東西可邪門了,要是你瞧不上小錢,大錢也瞧不上你。人為什麼窮?不就是小錢他瞧不上,大錢瞧不上他嗎?”

沈蘊蘊很想反駁他,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大錢小錢都瞧不上他?

不過她也沒有跟他繼續打嘴仗,而是把話題又轉移到這100萬上了。

“既然這些錢是你該得的,那你就拿著吧。”

“我都說了這100萬我不稀罕。”

“那就捐給城東的孤兒院吧,或者捐贈給鐵道旁的那個流浪動物救助中心。”

“那麼偏僻的地方,你怎麼知道?”唐煜有些好奇了。

沈蘊蘊到底是怎麼知道那麼偏僻的地方的?

事情還要從上輩子開始說起。

長話短說吧。

算了,不說了。

不說還有點憋不住。

就是她前世被喬拾月給擠兌的生存空間一步一步被壓縮,她沒有地方可以去,就在大街上流浪。就是那家流浪動物救助中心的老闆救助了她。

那一天,他們遇到的時候正在下大雨。

她躲在河邊的橋下避雨,賈長河和其他幾位義工去河道那邊救流浪狗。

他們要救助的那隻流浪狗,正在跟她相依為命。

她把最後的一個火腿腸掰成兩節,自己吃了一半,另外一半餵了狗。

賈長河拿出手機看了看別人發過來的圖片,又看了看那隻狗,不好意思地說:“對不起,我以為它是流浪狗,沒想到它是有主人的。”

沈蘊蘊立刻說:“對,它不是流浪狗,但我卻是流浪人。”

也許是這句話觸動了他,他問:“你是不是跟家裡人吵架,自己偷偷跑出來了?”

“不是,我是無家可歸的人,本來我在孤兒院待著好好的,但是被一家人給領養了,但他們找到了親生女兒之後就把我趕出來了。”

“他們這是叫做棄養,是犯法的,走我帶你去報警。”

“可是我已經滿了20歲了。”

“那你可以找一份工作。”

“對,我確實可以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可我現在沒地方去,我這副樣子去找工作,人家也不願意要,你能不能收留我幾天?”

賈長河就把她和狗一起帶回去了。

她確實是想著能在賈長河這裡休整一下,洗個澡換個衣服,這樣她就可以跑到其他城市裡去。

附近的洛城是一個旅遊城市,她可以坐順風車過去,這樣就不會留下車票資訊。

到了那個地方,她可以在景區外做一點小生意,或者是幫人化妝,這樣就不會留下她的個人資訊。

那邊人流量那麼大,喬拾月不可能找到她。

她打算的很好,可喬拾月的人還是找到了她。

他們帶著人過來把那流浪動物救助中心給打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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