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部分(第4/5頁)
章節報錯
敗,一時風頭無兩。
原本以為今生今世,再也嘗不到失敗的滋味,還曾經很期待。結果,真的敗了,他才知道什麼是心酸。督明也曾想過,自己的人生究竟追求的是什麼,也一直在尋找生命中的快樂和感動。
殘酷的是,快樂越是來得快,來得容易,每回快樂的背後,便是越發縮短的幸福。
打勝了一場仗,享受著得勝的感覺,滿足於敵人的畏懼,得意於下屬佩服的目光。
可是,這種享受、滿足、得意的快樂,能持續多久?幾天?幾年?還是隨著一次次的勝利,便顯得越發短暫?
督明覺得,越是當他容易獲得成功、獲得快樂的時候,快樂感就越來越容易消退。下屬的眼中或許仍舊充斥著崇拜的狂熱光芒。
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在這種眼光的對映下,隱藏的卻是自己永恆的孤獨。
物以稀為貴,事以難而行為美。成功得來的太容易了,也便不再珍貴,甚至有一些習慣,一絲膩味。快樂幸福來的容易了,也便不叫作美,只剩下一些空虛,一絲乏味。
所以他一直在尋找生命中能夠持久的快樂和感動,卻一直苦尋而不可得。或許是透支了快樂與感動,或許是太容易得到,更或許是永恆本就難以追尋。所以,短暫的歡愉過後,總是無止境的沉淪於孤獨之中。
越是站的高的人,便越是能夠明白,否則站的層次不夠,再怎麼說也說不明白。沒有人理解的痛苦,沒人夠資格讓自己傾訴。
雖然身邊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他,卻始終處於無盡的孤獨。世間最大的無奈,莫過於此。
督明腦際轟然一震,猛地打了個機靈,頓悟鍾道臨所追求的是怎樣的一個所在。
從來沒有像這一刻,讓督明如此清晰的明白鍾道臨。也是從這一刻起,督明的鬥志,重新振作起來。
“督明!”
已經從悲憤中走出的赫日,奔至一處溪澗處停住腳步,氣喘吁吁的扭頭朝督明問道:“向北跑二十至三十里,再翻過一座矮山,就能跟卜要臉正朝這裡趕來的人碰上,你還撐得住麼?”
短短的功夫,在剩餘不到七十個親兵的護衛下,督明與赫日已經在密林內,直線逃出了近十里。除了身體不便的督明,其餘人都是連喘口氣的工夫都沒有,一路狂奔,早已累得全身痠疼,口渴唇裂、眼冒金星了。
“不!”
回覆了鬥志的督明,變得異常沉穩,沉聲道:“轉道向西,向南,甚至朝回走都行,就是不能跟卜帥會合。”
“你說什麼?”
赫日瞪大了雙眼,舔了舔乾裂的嘴唇,惱道:“往回走都行?”
不光是赫日,連身旁的一眾親兵,也聽得臉色煞白,他們倒是不怕死,只是怕督明被氣糊塗了,幾十人在茫茫林海中打轉,血狼軍散佈四方,一時根本無法聚攏,己方一旦被追兵發現,後果不堪設想。
“卜帥的兩萬熊軍,剛剛接到命令靠攏過來,估計厲衝一時間發現不了,那麼原本暴露的熊軍,此時便成了一支奇兵。”
督明雙目之中,嗜血的光芒一閃而逝,平靜道:“只要拿你我自身做餌,誘使厲衝跟著追來,到時候便成了我在暗處,他在明處,在森林中,正是吃掉鬥魔戰騎其中一部的大好良機,一旦到了平原,卜帥所部就很難追上了。”
“別忘了,厲衝還有一萬的佯兵未動。”
督明恨聲道:“如今你我被襲,僥倖脫險,厲衝僅用奇兵的那幾千鐵騎,撒到廣大的山嶺叢林間,一定會捉襟見肘,我料他定會調兵進入鄔蔥嶺,不但要捉你我,而且還想吃掉三千血狼軍。既然他胃口那麼大,不好好招待一下,也顯不出我們的誠意。”
“你拿主意!”赫日道:“只要你覺得有把握,我就陪你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