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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回了石澳。
我們去找過好幾次房子。房租貴得很,地段又不好,有些地方連車位都沒有,自然不合她的意思。大熱天,下班後整條街都是人,只有她的臉色是冷的。我決定由我物色地方,不必她勞動。
我一直在想,如果思龍愛我足夠,她不應該注重生活上的細節。但是思龍也許亦在想:如果揚名愛我足夠,他不該把自尊當一回事,在石澳暫居算什麼。但是我打算娶她。與美眷離婚之後,我要娶她,這自尊不是暫時問題。
我終於沒有搬到石澳,我尋了一層很樸素的小房子,一床一椅一桌,作為我「王老五」之家,美眷自孃家搬回原址。思龍仍住在自己家。
美眷說:「她不會跟你吃苦的,你那薪水雖然不算低,七除人扣下來,養不活她——她是聰明人,不見得人人像我,十七八歲跟定一個男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偶然也跟別的男人去聽音樂會。」我說。
美眷撥撥頭髮,「肚中懷著你的孩子,我能上哪兒去?有男人會愛我這麼多嗎?」她瞪著我。
我說:「美眷,我心中真的很煩。」我籲出一口氣。
「煩?任思龍能夠瞭解你,跟她說好了。」
「美眷,你不再關心我了。」
「關心別人的男人?」她反問。
她在折被單,茶几上放著一隻小小的無線電。
「是小宇的。」她見我注意,告訴我。
無線電裡在播一隻歌,字句很奇怪:
「我永遠不再墮入愛河,
戀愛實在代價太高,
因此我只預備與你共渡一年,
我們將在陽光下歌唱,
我們將每日歡笑,
然後我將離開,吾愛,我將起程走……」
美眷聽不懂這種歌詞,她仍在折被單。但是她與我渡過了十整年,她是我的妻子。
「我嫁你那年,你的薪水是多少?」美眷問。
「八百。」我說。
「我們住在什麼地方?」她問道。
「租人家一間民間。」我知道她的用意。
「我有沒有抱怨?」她又問。
「沒有。美眷,我知道你對我很好,別再提了。」
「所以你應該想想,人家愛你多少。當然,她出身與我不一樣,人家是身嬌肉貴有學問有氣質的女人,沒想到,我以為教育程度高的女人才肯吃苦,像我們這種人虛榮心才重。」
「美眷。」
「好好好,我不說,」她煩起來,坐在床沿,
「你走吧,我們星期六再見。」
「美眷,我們不能做朋友嗎?」我懇求。
「我不是仍然與你交談嗎?我並沒有打你罵你。」美眷說。
我說:「但是你對我兩樣了。」我搖搖頭,「我不敢再要求什麼,我知道我錯在什麼地方。」
「你不必自責。」美眷說,「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
「你那表哥有沒有來找你出去?」我想起了問道。
「有。」
「他這人是標準的小人。」我說。
「揚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他是不是不住地在你面前說我的壞話?」我問。
美眷說:「揚名,我想休息一會兒,我們下星期六再見。」
這是她第二次逐客,我只好站起來走。心裡面不住的問自己:施某,你的麵皮幾時變得這麼的厚?
我拉開大門,表哥站在門外。
「揚名,好嗎?」他拍拍我肩膀。
他手中拿著水果糕點。我覺得至少他是關心美眷的。
我向他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