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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告訴我,以前聽他爺爺說,那時候獵麝採麝香並不容易,因為麝這種動物非常有靈性,而且善於奔走,如果讓它發現了追捕的獵人,它會很快自己吃掉分泌出來的麝香,所以熟練的捕麝高手,都會把自己隱藏起來埋伏在其周圍,聲東擊西,讓它無暇顧及。如果受傷了被人追捕它便倒地哀鳴遮掩其臍或是四腳緊抱。並不是捕到所有的麝都會有麝香,所以麝香很是珍貴。
後記 講故事的人
“如果家中突然發生火災,你只來得及帶上一件物品逃生,會是什麼東西?”記得曾被朋友問到這樣一個問題,然而我當時想了許久,都沒有找到確切答案,似乎我家裡根本沒有什麼收藏品和傳家寶。考慮到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電腦硬碟”,因為裡面裝著“存稿”。大概對於一個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損毀丟失,說心疼吐血都是輕的,恐怕跳樓臥軌也幹得出來。就像沒有頂著炎炎烈日在田間地頭辛勤勞作過的人,永遠無法真正體會糧食來之不易;沒有寫作經歷的人,也很難想象其中的艱難。
這幾年寫作的體會,帶給我最大的感觸就是“痛苦”,感覺前半輩子都沒這麼苦過。從2005年10月份,我開始寫《凶宅猛鬼》至今,將近五年的時間,眨眼就過沒了,出版的實體書也有十幾本,好幾百萬字,偶爾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細回想起來,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還是“痛苦”。
之所以說我寫作的過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於我個人的性格與能力,都不適合從事專業寫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獨,沒有持之以恆的毅力,更達不到心無旁鶩的專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沒受過系統培訓,缺乏必要的理論指引。
在2005年年底,我看到公司裡有個女孩整天上網看小說連載,就問她要了網址,發現原來網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給大家講述他們的故事,內容五花八門,題材廣泛,路子很野,水平則是參差不齊,與我印象中擺在新華書店裡的小說,有很大區別。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還是網路連載中與讀者形成的互動氛圍,我喜歡熱鬧,哪人多就往哪扎,時下流行的東西都有興趣嘗試嘗試,所以當時就動了心,打算混進去玩幾天,也沒想過要有什麼追求。
誰知這種網路連載的形式,看似輕鬆愉快,其實將會面臨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比如每天連載的內容,字數雖然不多,卻完全屬於現炒現賣,都是即興發揮,在沒有故事大綱的情況下,“靈感、邏輯、創造力、精神狀態、敘事節奏”差一點都不行,已經發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無法修改,我想寫的故事型別又必須充滿懸念和張力,稍有疏漏就無法自圓其說。
那時候也從沒想過,要把自己放網上的作品出版實體書,因為我很清楚,各行各業都會有相應的規則,而我的作品很可能達不到審查要求,面臨的困難會成倍增加,後來與出版商簽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過這一寫就沒收住,除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時間,寫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寫日記一樣,成了我這幾年一成不變的習慣,從業餘寫作轉變成了半職業寫作,有人問我是不是想改行當作家或網路寫手,我回答不是,並沒有考慮過把寫作當職業,頂多算個“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聽過幾條關於大師級作家的傳聞:“一、真正的大師都不是親自用手寫作,而是透過口述,由助理在旁邊打字記錄,所以只要躺在搖椅上動動嘴就好了,科學家也承認——躺著會比坐著更能調動想象力。二、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