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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兇手自首。通常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預謀作案後達到目的。或者是過激作案後幡然醒悟的,此時兇手會當場自首。
第二種,兇手當時逃離現場,冷靜後幡然醒悟,通常第二天會主動自首。
第三種,兇手意志不堅定,在警方的壓力下,在親朋好友的勸說下,過了一段時間才會自首。
這三種自首的時間分別為:當場、第二天、幾天之後。
可是回過頭看看本案,趙永煥是在昨晚8點30分作案,然後在晚上10點到附近的警亭自首,前後相隔1個半小時。
以他的自首的時間來看,不屬於上述三種情況,非常罕見。”
尹國洪下意識的點了點頭:“是的,我從事司法工作這麼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作案後1個半小時自首的情況。”
“所以本案不能就這麼結案,需要重新調查。”金允浩總結,並吩咐道:
“你的任務就是查清趙永煥在晚上8點到10點之間的行蹤,我要知道他作案後的1個半小時時間內去了哪裡,做過些什麼。”
“知道了,我會請警方協助調查的。”尹國洪回答一句,接著問道:“那死者社會關係那面?她的男朋友我已經找來了,正在第二審問室內。”
金允浩揮了揮手:“我來處理。”
尹國洪點頭表示理解,拿起外套就要出門,卻被金允浩叫住了。
“等等,申東海那傢伙跑哪去了,怎麼一直不見他人影?”金允浩問了一句。
尹國洪苦笑的回答道:“他在國科院那面等訊息,說這個案件不是普通的案件,很可能是大案子,於是他就……”
“……。”金允浩無語,擺了擺手手讓尹國洪離開。
他忙活了一晚上,才分析出此案有問題,但他現在也不敢保這些疑點是否真的成立,更別說推測本案是大案子了。
可申東海那傢伙僅僅去過命案現場,就語言本案是大案子,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或者說是得了妄想症。這也真是……想大場面想瘋了!
金允浩苦笑了一番,沒去管他,倒了杯水,走向第二審問室。
這個週六,有得他忙了。
——
死者的男朋友名叫權正善,男,26歲,大學本科學歷。外貌高大帥氣,留著一頭中長髮,很有明星範。
金允浩見到權正善的第一眼,隱隱覺得此人有些面熟,至於到底在哪見過,就不得而知了。
看到金允浩進來,權正善立馬站了起來,並表現出一點點激動的神情。
“您好,我叫權正善,是您的粉絲。”
粉絲?可是這個跟本案有關係麼?
金允浩沒理會這一點,與之捂手後,將手中的水遞給權正善。兩人坐下後,他才開口問道:“韓孝晶昨晚死亡了,這件事情你聽說了吧。”
權正善流露出痛苦後悔的神色,眼睛有些紅腫。像似哭過。他點了點頭。“是的。昨晚聽說了。可惜……沒來得及見上她最後一面。”
金允浩問道:“你跟死者韓孝晶是什麼關係?”
權正善答:“她是我的女朋友。”
金允浩像朋友聊天一般問道:“說說你跟韓孝晶之間的事情。”
權正善喝了一口水,這才回答:“我們是大學同學,學習的都是法律專業。在大學時我們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因為我的志向是成為一名檢察官,於是畢業後我就在冠嶽區大學城附近租了一間房子,白天打工,晚上去附近的輔導班上課學習,備考明年的司法考試。
而孝晶她一直陪伴著我,甚至為了照顧我的飲食起居。放棄了進入正軌企業的機會,來到大學城附近的娛樂城當起了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