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優停止理論(機率與統計)

面試官對梅里爾·弗拉德說:“假設一堆人申請一個秘書崗位,而你是面試官,你的目標是從這堆申請人中遴選出最佳人選。你不知道如何給每一名申請人評分,但是可以輕鬆地判斷哪一名申請人更加優秀。你按照隨機順序,每次面試一名申請人。你隨時可以決定將這份工作交給其中一人,而對方只能接受,於是面試工作就此結束。但是,一旦你否決其中一名申請人,就不能改變主意再回頭選擇他。”

弗拉德說:“先觀察前1\/e的面試者,每面試完一個人,都能知道其能力水平,然後選擇後面遇到的第一個比前面所有面試者都優秀的人,否則就不選擇。也就是37%法則。”

面試官說:“為什麼是37%呢?”

因為這已經變成了一個機率問題了,假設總共有N個人,在面試的前r個人中,我們記住一個最優秀的人為k,那麼從第r+1個人開始,只要大於k的,就選擇,那麼我們要求的是能夠最大化成功選中最優秀面試者的機率可以近似為:

37%

面試官說:“那我們就需要去估計我們要去面試幾個人了,因為這個數覺得了,我們用37%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