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貝葉斯定理(機率與統計)(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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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貝葉斯是愛丁堡大學的學生。
貝葉斯在數學方面主要研究機率論。
他首先將歸納推理法用於機率論基礎理論,並創立了貝葉斯統計理論,對於統計決策函式、統計推斷、統計的估算等做出了貢獻。
1763年發表了這方面的論著,對於現代機率論和數理統計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貝葉斯的另一著作《機會的學說概論》發表於1758年.貝葉斯所採用的許多術語被沿用至今。
假定b1,b2,……是某個過程的若干可能的前提,則p(bi)是人們事先對各前提條件出現可能性大小的估計,稱之為驗前機率;如果這個過程得到了一個結果A,那麼貝葉斯公式提供了我們根據A的出現而對前提條件做出新評價的方法;p(biiA)既是對前提bi的出現機率的重新認識,稱 p(biiA)為驗後機率’經過多年的發展與完善,貝葉斯公式以及由此發展起來的一整套理論與方法,已經成為機率統計中的一個冠以“貝葉斯”名字的學派,在自然科學及國民經濟的許多領域中有著廣泛應用。
貝葉斯定理是關於隨機事件A和b的條件機率的一則定理。其中p(A|b)是在b發生的情況下A發生的可能性。
貝葉斯定理也稱貝葉斯推理,早在18世紀,英國學者貝葉斯(1702~1761)曾提出計算條件機率的公式用來解決如下一類問題:假設h[1],h[2]…,h[n]互斥且構成一個完全事件,已知它們的機率p(h[i]),i=1,2,…,n,現觀察到某事件A與h[1],h[2]…,h[n]相伴隨機出現,且已知條件機率p(A|h[i]),求p(h[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