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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的科技努力之後,1960年8月,美國成功發射了第一顆偵察衛星,即“發現者13號”(Discoverer XIII)。這一專案實際上是在掩飾“科洛娜計劃”(Project Corona),後者是1958年德懷特·艾森豪威爾(Dwight D。 Eisenhower)總統批准的一項間諜衛星計劃。早期的這些衛星將他們粗劣的光學影象透過彈射入大氣層的膠片罐傳回地球,在傘降到半空時進行回收。真正的技術突破開始於1959年首次實施的“鎖眼”(Keyhole)計劃。蘇聯在1962年發射了她的第一顆偵察衛星,即“宇宙四號”(Kosmos IV)。就在那時,新技術的軍事潛力已經昭然若揭了。同一年,肯尼迪總統建立了一個跨部門的委員會,來研究間諜衛星引發的政治後果以及如何在限制接觸高解析資料的同時推進民用需求。結果便是建立了一個專門民用的單獨系統。這個民用系統在1967年建立,叫做“地球資源技術衛星計劃”(ERTS),後來就發展出了“地球資源衛星”(Landsat)。
“地球資源衛星”是最早的商用遙感影象計劃。市場壟斷使得這個專案有些固步自封。一直到1986年法國發射了有競爭力的“地球探測衛星”(SPOT),技術進步才突飛猛進。法國的衛星可以提供10米解析度的影象。很快俄羅斯也加入了商用市場,用他們之前的軍用衛星系統“KFA…1000”和“MK…4”提供5米解析度的影象。商業市場時代來臨了。
商用影象市場20世紀90年代的發展引起了軍隊的強烈興趣。20世紀90年代初,俄羅斯開始出售解析度為2米的不加密影象,致使“地球資源衛星”提供的30米甚至10 米解析影象在許多領域完全無法與之相比。商業投資開始在兩個方面侵蝕以前專屬於軍事的領域。軍隊擔心將有更多的高解析資料投入市場,而且這些資料可以及時獲得。但是美國並不壟斷影象技術,因此美國的政策要麼是允許美國的這一行業投入競爭,要麼就被甩在後面。
1992年,美國透過了《國土遙感政策法案》(Land Remote Sensing Policy Act),規定商用地球資源衛星要獲得許可—也就是實施控制。1993年1月老布什政府的最後幾天,加州利沃莫(Livermore)的世界觀察影像公司(WorldView Imaging Corporation)的一顆3米解析度衛星獲得了第一份許可。1994年3月,克林頓總統簽發第23號總統令(PDD),制定了投資美國商用遙感衛星的專門調整方針。許可制度以及調整方針允許美國公司向國內外買家出售高解析度的衛星影象。
商用衛星影象的用途多種多樣,通常是和其他技術結合在一起,如全球定位系統。這使得應用更加廣泛而複雜。影象應用於全球性的各種目的當中,從和平解決邊界糾紛到有效管理隨意搭建的難民營,再到核查軍備控制協議。1996年,衛星影象被用來證明誰應為新加坡港的漏油事件負責。當時港口內駐泊著許多船隻,全都振振有詞地進行否認,直到找到並運用了歐洲航天局的一顆衛星拍攝的一幅圖片。藉助這幅圖片,漏油的源頭大白於天下,船主在法庭上承擔了責任。
商用衛星影象在民用市場上的價值顯而易見,但其軍事價值也同樣一目瞭然。商業公司和美軍以及其他國家的軍隊保持著密切合作。在衝突期間,以前提供給民用部門的好處也可以提供給敵對軍隊或者個人,從而間接使友軍的優勢化為烏有。空軍對這種可能性的考慮概述在自己的“反太空行動”學說中,談到了責任界限問題,空軍認為一旦情況需要,應該可以清除那些可能資助敵人的太空資源,這些資源用不著非得為敵國所有。根據空軍的軍事學說,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