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也沒什麼就是想單純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撣了撣菸灰,“你這麼怕死的人,應該不會孤注一擲,說吧,外面還有誰,都老實交代了,把名單給我。

我呢,心情一好,說不定就不殺你了。

怎麼說,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還真的下不去手呢。”

“你少騙我。”阿嗣怒聲道:“我看起來有這麼愚蠢嗎”

“你知道阿嗣這個名字是誰起的嗎”

“我爹。”

秦墨皺起眉頭,隨即搖搖頭,“他孃的,我就知道又是個死冒牌貨,這個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

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漸呆滯,“你起的”

“你還記得你七歲那一年,我帶你做了什麼事情嗎”

“那麼長時間過去了,我哪裡知道!”

“這小子雖然不是個東西,但是記性很好。”秦墨碾滅了煙,“他不僅記性好,而且還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認識的所有人裡,就沒見過比他害怕死的人。

他怎麼可能會親自帶領隊伍跑過來送死呢

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會親自面對我的。

除非已經贏了。”

“所以,你就因為這個才懷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誰又是真的阿嗣”

“那你說,我最喜歡做什麼吃的給你”

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滯了起來,“我的口味早就變了......”

秦墨搖搖頭,“一個人的口味當然會變,但是而是最愛吃的東西,是不會忘記的。

你最愛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條,沒有哪個小孩能夠抵抗這種誘惑。”

“我當然知道是辣條,你要覺得我不是,大可以殺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錯了,如果是阿嗣的話,這會兒肯定已經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饒認錯了,是絕不可能求死的。

一個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這怎麼可能。

這些年,他活的這麼卑微,都沒有去死。

當了亡國之君,都沒有去死,現在又怎麼可能會死呢

大風大浪都過來了,如果能活著,又為什麼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劃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個傷疤,“這小子死裡逃生過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種瀕死感是非常讓人恐懼的,一個人體驗過後,是絕對不會在輕易嘗試的。

那些年,他的確醉生夢死,可據我所查,大多數都是養生酒,要麼就是湯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灑滿酒水,就是為了裝出一副醉生夢死的樣子。

他心臟有問題,知道過度飲酒,一定會死。

他花費了幾年時間,製造了這種假象。

又知道我們的關係,根本不可能會去給他送行。”

說到這裡,秦墨頓了頓,“你這傷口不對,雖然是按照當年的傷疤痕跡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幾十年的傷疤不是這樣的,仔細看,甚至還能看到新肉,當初割你的時候,很疼吧

傷疤可不那麼容易營造。”

說著,秦墨手裡拿出了一疊照片,全都是阿嗣當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術後留下的,也有康復之後留下來的。

仔細一對比,其實還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別的。

傷口也許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別就是醫生縫合的差別。

當年主刀的,是昝贏的兒子,是心內一把.手,縫合第一高手。

所以阿嗣傷口縫合特別好,恢復的也特別好。

反觀眼前這個阿嗣,就差太多了。

“你長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為這麼多年沒見,他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