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溜掉,那駱先生費了這麼大勁,怎麼可能輕易放過我?不過他還算紳士,至少今天他沒有碰我。阿飛……不知道又去忙什麼了,如果他知道我被帶來了「巴士底」監獄,不知道會不會著急。不過,他應該也不知道我在哪裡─事實上,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裡」是「哪裡」。而且我是坐私人飛機來的,阿飛不可能跟蹤我了。還有方寧,不知道現在在哪裡,A姐答應不會再找他麻煩了,但他怎麼也不可能再待在童哥身邊了。翻來覆去的不知過了多久才睡著,醒過來已經是下午了。管家派了個男孩來照顧我,名叫傑瑞,是個混血兒,長得很漂亮,有一半中國血統,會說中文。傑瑞看外表最多二十出頭,聽他說話你卻會以為他至少三十了,屬於那種舉止得體,少年老成,而且知識淵博得會讓每一個父母都覺得驕傲的男生〈至少從管家先生的語氣裡可以聽出來他很驕傲〉。第二天傑瑞帶著我在城堡裡四處逛,他告訴我那房子建於一七XX年,是當時著名的設計師YYYY的代表作,ZZZZ風格,BlaBlaBla…… 我懷疑如果我問他,他甚至可以告訴我這房子有多少塊磚……然後他又開始跟我討論牆上掛著的油畫的風格,對於那個我是一竅不通,我只喜歡卡通畫……繞了一個多小時,終於見識了一樓和二樓的所有房間。還好,那房子雖大,房間卻整齊,如果只在我自己的勢力範圍內活動,應該還不至於丟掉。

傑瑞說駱先生的房間在三樓。說這話的時候,他的表情有點奇怪,像是欲言又止,我很知趣地跟他保證我不會上三樓去,他幾乎感激地對我笑著,然後宣佈二樓左側整個是我的房間。

除了臥室,還有會客室、衣帽間、書房、琴房、遊戲室、健身房,每一間都大得離譜,裡面擺著我常穿用的品牌衣物,喜歡的書,畫,遊戲,小擺設……我可以隨著自己的心意改動也好,怎麼處理也好,不論想要什麼都可以跟他說─我沒什麼想要的,除了想離開這裡。

從第三天開始,我的時間被很嚴格地劃分成了幾塊,每天七點傑瑞會很準時地叫我起床,天知道我已經多久沒有在七點起來過了。

然後是早飯,完全是英式的,飯後是一小時的英語。

我本來覺得我的英語挺好的,可是瑞登先生〈我試著叫他喬治,不過那個古板的管家一臉嚴肅地說:我希望您能稱呼我瑞登先生〉卻找來了一個口音跟他差不多的,四十多歲的另一隻古板得掉渣的學究,來校正我的發音跟用詞,因為我說的不是「優雅的皇室英語」,要從頭改過!

真他媽的活見鬼!英語就是英語,我能說能聽的,不過是來陪那個變態的駱先生〈而且他跟我在一起都是說中文〉,又不是要娶英國公主做駙馬,矯正個屁呀!

再說駱先生也沒什麼皇室血統,所謂世家,不過兩三代的歷史,真以為自己的祖上穿過龍袍的嗎?

不過英語也還好,最變態的是法語,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一切名詞在法語裡面都要分出公母來!

人,應該,沒問題;動物,也行;植物……也不算沒道理;可是!桌椅板凳,甚至廚房、廁所、抹布、垃圾甚至放的屁……有必要都分出公母來嗎?最最過分的是,我為什麼要學這些死人骨頭?

不止英語跟法語,我每天還必須學習兩小時,瑞登先生居然請人來教我騎馬、撞球、社交禮儀……

我說老兄,現代人在學電腦、基因工程、國際貿易……哪裡還有人學這些中看不中吃的玩意?

雖然那些東西從前我都有所涉獵,不過當時是為了好玩,開心就學,煩了就停,童哥一切由著我,根本也沒指望把我培養成個紳士什麼的,所以我學的都不精,現在變成了專業課,我才發現這些東西有多討厭!而且看瑞登先生那麼嚴肅的樣子,我懷疑如果我學得不好,他會不會用戒尺打我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