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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太平軍保證來附土人子弟和漢人子弟一樣有書讀,有學上,有工做,絕不容漢人大戶欺壓仇視土人。總之,來附土人,官府秉公處事,一視同仁。對語言不通者,官府遣通事專門予以溝通,撥專款建學校,請儒生授課。課業優秀子弟,或得錢,或得糧。
又告知各土人,凡提供土司藏身處,寨子據點者,可給予厚賞。若有擒殺土司及土兵者,按級賞銀。對漢人家有土匪或投身清軍者,則鼓勵家人勸返,只要放下武器迴歸,同樣給予田地。若殺官來返,則給厚賞。對匪首,自動來歸者,視情擇一而定,或為良民,給予性命安全保證;或視其部兵丁,給予官職任用。
對被土司抓去漢人,有線索者太平軍立即派兵進剿救人。潛逃回歸者,則予以妥善安排,併發兵進剿該部土司。
十月底,周士相在常德會見夔東兵特使商議太平軍和夔東兵聯合經營兩湖,防堵雲貴清軍事項時,特意於百忙之中制定了湘西靖寇策。
此策,將不肯歸附土司及土人一律視為土匪,與清軍綠營殘兵、山林土匪同等論。此策,一改從前明朝政策,不再承認宣慰司和宣撫司這兩個特定官府機構,換言之,太平軍不再承認從前大明給予土司的一切官面待遇。只要對方不肯率族人來歸,便統一視為十惡不赦的土匪,一律加以剿滅。在最終掃平這些由土司和清軍散兵、土匪結合的反明軍力量後,周士相意在湘西推行改土歸流,重新規劃行政區域,日後在其他地方推行。同時由軍帥府行文各處官府,日後不再稱土人(各少族),對來投者稱新漢民,數年之後不再以新舊區別,統一視為漢人。未投者稱匪,不再以土官相稱。
周士相又命各官府務將靖寇當作當前官府的首要任務,要組織民眾支援配合太平軍在各地平寇。同時要加以統計轄境可耕種土地田畝數,對佔地過多地主大戶要予以“奪田”或換田,對無主田地更要明冊,以確保來投土人有地安置,有屋居住。
因暫時無法在兩湖境內進行推鄉建村建設,周士相只能以強力威迫降官進行最大程度動員,對於不合作的漢人士紳亦應強力鎮壓。讓周士相始料未及的是,他原以為這些強力政策會被降官們刻意淡化,又或拖後腿,不曾想,降官們竟然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動力,提前完成了軍帥府下發的各項指命。
事後,周士相瞭解到,降官們之所以如此賣力替太平軍幹活,一方面是剛剛歸降反正,需要表現出一定的忠誠;另一方面則是能夠從中大發其財。
滅門縣令、破家知府。
在太平軍的強力撐腰下,所佔區出現大規模的地主士紳破產逃亡潮。而他們的田產和財貨有不少流到了降官之手。
任何一項政策都有利有弊,上位者決定的只是利多還是弊多。太平軍在目前及將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首要敵人仍是滿清朝廷及其無數走狗爪牙,反貪汙並不是當務之急,只要這些降官所做所為能夠滿足軍事需求,周士相就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他也命拿了幾個激起民憤之輩的人頭以洩百姓怒火,其餘仍就命其任事。
與對降官寬容不同,周士相嚴禁軍隊參與地方事務,對有軍官和降官勾結之事,發現一起處決一起。雷厲風行,絕不容任何人循私枉法,也不容任何人為之求情,哪怕之前戰功赫赫,但觸此雷線,定斬不饒。
各鎮安軍使的職責和權力進一步被放大,周士相計劃稍後將成立類似憲兵部隊的軍紀執法隊伍,以確保太平軍從上至下不會腐化,不會墮落。
同時,周士相急令廣東宋襄公,命其整肅廣東吏治。同時加快太平軍的軍政人員培養,以便局面稍定之後能夠立時有忠於太平軍的新式政務人才接手新佔領區的民務事。而之前所用降官,無才無德者則盡數去實職,委虛職。有才無德者視情用之,有才有德者則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