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對了一半。

江湖是個大染缸。你進去了就別想再出來。想出來?行,豎著進去橫著出來。所謂的武林人士,學武就會闖蕩江湖,這點沒錯,闖就要爭強鬥狠,揚名立萬,這點沒錯,可關鍵問題就出來了,你沒個本事你還在那裡瞎嚷嚷,簡直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特別是那些仗著自己祖先在江湖上有地位的蠻橫子弟,門縫裡看人,純粹是典型的找死行為。也就是沒事找抽型的。

比試在所難免,所謂【刀劍無眼】,打不過別人,吃虧閃也就算了,可偏偏草包腦袋說不得客氣的話,還勞師動眾,這仗著人多企圖以多欺少圍毆對方,看不出對方有意不想惹事且處處想讓,佔了便宜還得寸進尺,其結果就是活該被破相,丟臉丟到家了。這樣的老套情節,我也會遇上的吧。

扯緊身上的包袱,我又一次回頭望了望冷清的紫雲殿,那是我生活的地方,不過,燕子飛的再遠,也會回巢的,如果在外面流浪久了,我就會回來的,家永遠是你不可能丟棄的地方。

拋卻掉感傷的情緒,初入江湖,我有一種重回人間的喜悅。

離開的時候,我已經換了男裝,雖然我有想過還穿女裝,易容就可以了,但是易容粉還會傷害面板,人人都是愛美的嘛,我可不想一次讓臉上長痘痘了。

對於男裝,我還是很喜歡的,我已經決定用花無缺這個名字了,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花無缺這個角色,謝霆鋒將他演繹的淋漓盡致。他總是一襲白衣,長髮隨意的披在肩上,摺扇一開,整個人是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玉樹臨風、俠義非凡、既酷又帥、有情有義、、、、、、、

而現在的我也是英俊瀟灑似潘安、風流倜儻塞宋玉、才高八斗過子建、有萬夫難敵之威風。迷離繁花絲錦製成的芙蓉色廣袖寬身上衣,繡五翟凌雲花紋,紗衣上面的花紋乃是暗金線織就,點綴在每羽翟鳳毛上的是細小而渾圓的薔薇晶石與虎睛石,碎珠流蘇如星光閃爍,光豔如流霞,透著繁迷的皇家貴氣。

我本來不想帶著靈狐的,但是他非要跟著我,而且花花還跟他是一夥的,所以就隨他了。自從我向花花保證過隨心而動,喜形於色,我也漸漸的放開了。我感覺自己像個快樂的小精靈,追著陽光奔跑。

我沿著溪流往山下走,一路上哼著流行的調調。

“花花,你說我們先去那好?不對,這個世界我一點都不瞭解,而且走了這麼久,一個人影都見不到,還真是讓人頭疼呢!”我用食指彈醒了正扒在我肩上打著哈哈的小甜心花花。看著她睡眼朦朧的可愛樣子,我就忍不住想蹂躪一番。說實話,我也確實這樣做了。捏著她的小臉蛋,我一直在想她的身體是肉身嗎?面板好滑,好細膩啊!

“啊,耀飛,快住手,我的臉要被你捏毀了,快放手吧?”花花終於脫離了我的魔爪,啊,耀飛好可怕啊,自從決定不依靠我改變形象後,就變成這樣了。搞的我現在都有點懷念以前那個花耀飛了。哎,耀飛,別走那麼快嗎!等等我呀!哼,那隻靈狐總是跟我搶耀飛,什麼,他那是什麼眼神!在向我挑釁嗎?太可惡了,不可原諒,不可原諒!

我自顧自的走了,花花生氣的表情更是可愛極了。

忽然我發現前方有異動,靠著輕功躍上離他們最近的的一棵樹上。靈狐和花花也發現了我的異常,連忙噤聲,乖乖呆在我身後。

入眼的人,一襲黑衣,他抬起頭來,真是好俊的一張臉,劍眉星目,容顏如畫,卻表情淡淡,似乎不會為任何東西而心動,他的淡然深入骨髓,卻變不成冷漠,僅是那雙眼睛,就已勝過千言萬語,包含了太多的滄桑和故事。嗯,他一定是個有故事的人,大約20歲的樣子,從他的裝扮來看,很有可能是個殺手,這下有好戲要上演了,我也不會這麼無聊了。

他的身後站著許多白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