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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兩例項,足證我們的眼光,常被思慮所惑亂。因而看不清楚物象本身的姿態。兒童思慮簡單,最容易發見物象的本相。所以,學畫從兒童時代學起,最易入門。但只要能懂得把眼光放直的方法,即使是飽經世故的成人也可以學畫。
要學藝術的人們,請先把你們的眼光放直來!
眼光放直的方法,最初有兩種練習,第一是透視練習,第二是色彩練習。
透視法,又名遠近法,英文叫做perspective。這是對於“形狀”的“眼光放直法”。換言之,就是把眼前的立體形的景物看作平面形(當它是掛在你眼前的一張畫)的方法。你眼前的各種景物,對你的距離遠近不等:一枝花離開你數尺,一間屋離開你數丈,一座山離開你數里。但你要把這些景物描在紙上時,必須撤去它們的距離,把它們看作沒有遠近之差的同一平面上的景象,方才可寫成繪畫。“遠近法”這個名詞,就是從這意義上來的。要把遠近不同的許多事物拉到同一平面上來,使它們沒有遠近之差,只要假定你眼前豎立著一塊很大的玻璃板(猶似站在大商店的樣子窗〔櫥窗〕前),隔著玻璃板而眺望景物,許多景物透過了玻璃板而映入你的眼中時,便在玻璃上顯出繪畫的狀態。“透視法”這個名詞,就是從這意義上來的。
物體的大小高低等形狀,實際的與透視的(繪畫的)完全不同。實際上同樣的,在繪畫上有種種變化;距離遠近一變,大的東西會變成小,方的東西會變成扁。位置上下一變,高的東西會變成很低,低的東西會變成很高。例如:筆直的馬路旁邊,種著同樣高低的許多樹。你站在馬路中眺望樹列。忘記它們的遠近。當它們是面前一塊大玻璃板上的現象時,便見樹木越遠越小越短。又如很長的走廊的天花板上,裝著許多電燈。你站在走廊的一端眺望時,用上述的看法,便見電燈越遠越小越低。再看走廊的地板,便見越遠越小越高。
研究這種形狀變化的規則的,就是遠近法。遠近法的要點,是“視線”與“視點”。在玻璃板上畫一條與觀者的眼睛等高的水平線,這就是“視線”。再從觀者所站立的地方向上引一垂線,二線在玻璃板上相交,這交點就是“視點”。此時眼前一切物體的形狀的變化,皆受視線與視點的規律。凡在視線上面的(實際上,就是比觀者的眼睛的位置更高的東西。例如電燈,屋簷等),近者高而遠者低。反之,在視線下面的(實際上,就是比觀者的眼睛低的東西,例如教室裡的凳子,走廊裡的地板,鐵路等),近者低而遠者高。在畫中,視線就是地平線。視點就是觀者所向的地平線上的一點。上下左右四方一切物體,皆由視點的放射線規定其大小的變化。關於詳細的法則,有透視法專書記述,現在不必詳說。讀者須知道:透視法,其實很容易。只要懂得了眼光放直的看法,一切透視法都懂得,不必再讀透視法專書了。透視法專書,好比文法書,你們學英語,只要熟讀理會,不學文法亦可。反之,如不熟讀理會,要按照了文法的規則而講英語,是萬萬不能的。同理,不懂得眼光放直的方法,要按照了遠近法的規則作畫,也是萬萬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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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的眼光(3)
由上文可知物體的透視狀態,與實際狀態完全不同。實際上大的東西,在透視上有時變得很小。實際上高的東西,在透視上有時變得很低。對風景時要作透視的看法,只要不想起實際的東西,而把眼前各物照當時所顯出的形狀移到所假定的玻璃板上,便可看見一幅合於遠近法的天然圖畫。例如你站在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