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1963年1月15日

廣州

清晨6點半,歐淑芬準時醒來。出事這麼多天了,她的生物鐘仍然停留在上班時的記憶節奏。往日,她這個時間會起床去給丈夫準備早飯,7點整叫醒田之雄,然後他們會一起吃簡單的早飯,7點半兩人一塊兒出門上班。單位裡都是8點半上班,而田之雄總會在8點之前就到辦公室,她則需要坐幾站公共汽車,在8點半前按部就班到達辦公室。

現在,她靜靜地躺在床上,一動不動,腦子裡還回想著十幾天來發生的事情。母親和孩子還在一旁沉睡。這是迄今為止她所過的最淒涼的春節,沒有年夜飯,沒有鮮花與金桔,也沒有同事或領導登門拜年,只有時不時上門的派出所民警和街道居委會主任。

昨天,田之雄的處長陳振忠來看了看她,他看上去頗顯疲憊和難過,話也不多。聽說陳處長也因為此事受了處分,現在還在檢查反省。陳處長代表組織發還了一些她的個人物品和書籍,他自己給孩子帶了兩袋奶粉來,還特別指著一套厚厚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要她好好學習,加強思想改造。

那一剎那,她的心狂跳起來---那塑膠封皮裡原先夾著她的存摺。等陳處長他們走了,她迫不及待地翻開書,果然那個存摺還在,連本帶息總共二百四十八元五角七分。她和田之雄兩人工資都不高,有了孩子以後,每個月幾乎存不下多少錢來,這個存摺還是她剛參加工作時開的,錢也是省吃儉用慢慢攢起來的。

她從心裡感激陳處長,不管他是自己自作主張偷偷塞給她的還是代表組織發還的。有了這些錢,再加上從街道每個月領到的生活費,省著點花可以支撐一兩年了。一兩年以後,也許田之雄的事情就案情大白水落石出了,蒙受的冤屈便可以徹底洗清,她的丈夫沒準就可以回家了,他們一家的生活就可以回到正常的軌道了。

想到這裡,她意識到這點錢實在太重要了,便一骨碌爬起身來,決定馬上要去一趟銀行,把錢全都取出來。

她匆匆梳洗了一下,洗漱的聲音驚醒了母親,歐淑芬輕聲囑咐了幾句,便輕手輕腳上了街。銀行8點半才開門,但她想避開街道居委會主任的監視,一大早便出門,哪怕到銀行門口去等呢。

她順利地把錢全都取了出來,路過街邊的早點攤,飢腸轆轆的她實在忍受不了香氣的誘惑,花了5角錢買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和4個小叉燒包,仔細端著往家走。

快到家時,她發覺街坊鄰居三三兩兩對著她指指點點,她心裡一驚,預感到家裡出事了,趕忙把小布袋裡剛取到的錢掖到自己的內衣口袋裡。

果然,歐淑芬一推開家門,就嚇了一跳。小屋裡站滿了人,領頭的人是那個叫林華堂的副處長,還有穿警服的派出所民警、穿便裝的隨從、街道主任和民兵。母親坐在床沿抱著孩子,孩子在“哇哇”地哭。

看見歐淑芬端著早點進來,街道主任張牙舞爪地一下撲過來,吼著:“你跑哪兒去了?”一把奪下她手裡的布袋子,裡面的幾個小叉燒包骨碌碌滾在地下。歐淑芬嚇得身子一退,手一抖,手裡的粥碗“哐當”一聲掉在地上,摔成兩半。

林華堂朝著街道主任擺擺手,語氣和緩地說:“不是跟你說過,不要隨便出門嗎?”

歐淑芬答非所問囁嚅著:“碗…是借的…要還的。”

派出所民警幫她撿起地上的叉燒包,放在桌上。

林華堂問街道主任:“這個月的生活費發了嗎?”

街道主任不好意思地辯解道:“還沒呢,前幾天過元旦,事情多,還要大搞愛國衛生運動,沒顧上。”

林華堂不耐煩地說:“一會兒趕緊發了。”又轉向歐淑芬說:“我是來通知你一聲,組織上決定給你們換個地方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