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回饋家人們(2合一)(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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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可能真不管他,否則回家他老爹就得給他一逼鬥。
想了想,王校長跟溫寧商量道:“這樣吧,以後允許你在我們校門口的攤位長期擺攤,不收攤位費。”
校門口有幾個位置很好的攤位,每個月攤主是要交攤位費給學校的。
溫寧知道那幾個所謂的攤位,就是在地上劃幾條線,平時都是賣小吃的攤主在那兒支個攤。
賣小吃的人多,競爭大,佔據好位置有利於銷售,但她賣書又不是賣吃的,佔個好位置也沒有必要,不過王校長這話倒是給了她提示。
溫寧視線劃過不遠處空著的店面,據說臨街一排的店面產權都是學校所有,如果學校用店面的租金來抵賠償金,那還差不多。
以後她就不用腳踏車支攤了,直接開個固定的書店,再進點文具什麼的搭著賣,後面上大學還可以請個人看店替她掙錢……
打定主意,溫寧開口道:“王校長,每個月攤位費才5塊錢,一年下來攤位費也就60塊,相當於我6本書的價值,我受損至少上百本,靠抵攤位費抵賠償,那得抵到猴年馬月?要抵就用店面來抵,免我三年的租金。”
這邊的店面一個月15塊的租金,一年180塊,三年就是540塊,比直接賠付那堆書金額要少一半。
“那不行!”聽到溫寧想用店面租金抵,王校長不幹了,這些店面的租金,有一小部分會進他私人口袋,要是免租金給溫寧,進他口袋裡的錢就少了。
溫寧也不著急,淡淡道:“既然這樣,那就沒得聊了,正好我在文工團宣傳科的時候,認識不少報社記者和雜誌編輯,相信他們對我今天的遭遇很感興趣。”
說著溫寧當真轉頭吩咐陸耀:“哥,你去首都日報找王記者,給他送個話題,就說校長親戚當街碰瓷高考狀元。”
校長親戚當街碰瓷高考狀元?
高手啊!
這拿來當新聞標題都夠了!
旁邊站著的京市時報記者顧不上自家親戚還在校長手下工作,搶先道:“同志,這新聞給我報行不行?正好我圍觀了全過程,照片都拍好了!”
“哎喲我說你添什麼亂,趕緊走!”其中一個保衛科同志漲紅了臉,上前便要拉著自家記者親戚走。
不過走了一個記者,還有別的報社記者,王校長黑沉著臉思索,這事兒傳出去,首當其衝被問責的就是他這個校長,說不定位子都可能被上頭擼掉。
算了,舍財免災,再說用店面租金抵扣也不用他自己掏錢,也是公家的錢。
考慮清楚,王校長答應了溫寧的要求。
溫寧可不會給他反悔的機會,馬上就要求籤合約,至於合同嘛,這個年代基本都是手寫,她爸媽後世是企業高管,平時最常打交道的就是各種商業計劃書和合同,她也跟著耳濡目染,接觸不少。
,!
像這種租房合同,更是手到擒來。
溫寧當場就掏出紙筆,唰唰唰地擬了兩份合同。
圍觀人群看著溫寧隨手就把一份長期租房協議給寫了出來,不免驚歎,高考狀元就是狀元,這水平不一般啊!
寫完合同,溫寧就拿給王校長簽字和蓋學校的公章。
王校長瞅著上面的條款,前面沒什麼問題,後面有一條——
三年到期後,乙方有對店面的優先租賃和購買權。
“這是什麼意思?”王校長問。
溫寧:“意思就是三年租期到期後,如果店面要繼續出租,而我有續租的意願,那這店面就必須租給我,當然,租金我會按市場價支付。”
“如果你們要出售店面,得優先賣給我,我不買,你們才能賣給別人。”
王校長想了想,好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