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在這之後是和她做過七年夫妻的,雖然婚後生活並不是那麼的和睦吧,但這七年時間,已經足夠讓她瞭解眼前的男人了。

在李旭的眼裡,他腳下的小丫頭就像螻蟻一樣渺小,不高興了,就是揮揮手的事。可她對鄭曦來說就不一樣了,佔的空間卻是很大很大的。至少在此前的十幾年,沒有哪一天的記憶裡沒有她,就為這,她也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她被殺。

李旭顯然沒想到這個時候她還有膽替別人求情。聽了鄭曦的話,一副受了刺激的模樣。

本就大如銅鈴的眼睛只差沒把眼珠子瞪出來。好像聽到的是天方夜譚,臉上的表情也甚是精彩,不可思議、惱怒、不屑、還有羞辱?

羞辱?mb,不就是出身不同嘛!不就是他是大將軍府的嫡長子,她只是慶安侯府的一個庶女嘛?

娶了她他就覺得是對他的羞辱了?那以後她還要天天跟他站在一處,還要同他擠在同一張床上,那他不得羞憤得去死?

鄭曦氣得氣血翻騰,卻又不得不接受現實。

按鄭曦以前的記憶,這個時候李旭已經知道了她的身份。

她姐姐鄭月李旭是見過的。鄭曦和鄭月長得有幾分相像,年齡也相仿。只鄭曦是出了名的智商不高情商為負,為人一慣傻白甜作風,坐實了貌美的女人通常無腦的說法。

可她卻是久經社會主義薰陶的,她不能像‘她’一樣,人家拔劍她就告饒或拉著她的人陪她等死啊。

前世在新婚夜李旭最終並沒有殺她,鄭曦只能賭一把了。

“她的命不值錢,殺了她你最多圖個痛快,於你在新婚夜見血,卻是最不吉利的!”

跪在地上的小丫頭一聽她的主子竟會為她求情,啪嗒一聲撲向了李旭,不怕死的雙手合抱,牢牢的拖住了李旭的雙腿,哭喊道:“小姐快跑,你不要管丁香,你快跑。”

嚇得鄭曦冷汗直冒,生怕一會李旭沒把丁香腦袋砍了,改將她身子一劈為二了。

丁香啊,表忠心不是這種表法啊,這叫以卵擊石啊。不過看在她今天為她所做的,往後就算她惹再多禍,她也認了。

鄭曦忍住眼眶裡的淚花,點了點頭,示意她稍安勿動,腦子加速運轉起來

。。。

02。 生存

只怕她在現代的車禍中已經身亡了,現在這具身體的主人明明也已經死了,卻不知怎麼又回到了她七年前的時間,也許她是死得太慘,不甘心,所以讓她來代她重活一次?

不管出於什麼,求生的本能告訴鄭曦,她今天哪怕用盡辦法,也要求得生存的機會。

鄭家一個侯府既然敢讓鄭曦代替她的嫡姐嫁給大將軍府的嫡長子,若沒有人撐腰,那是絕對沒膽做出這事的。

腦子裡仔細回想她嫁給李旭後幾年發生的事,鄭曦衝口道:“代嫁,是皇上的意思。”

如果說之前鄭曦所說的話對李旭來說是一種刺激,那麼她現在所說的,對李旭來說就是深水炸彈了。

鄭曦幾乎能看到李旭額頭青筋在跳舞,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塊即將碎裂的玻璃,為免他一個想不開真的大開殺戒,趁他還在消化這話的深意時,鄭曦一把推開劍,連拉帶扯拽起還趴在地上誓死效忠的丁香,踉蹌著朝新房外跑去。

在路過屋角那面銅鏡時,鄭曦鬼使神差朝它看了一眼。這不看還好,一看可把她驚壞了。

她以為會看到一個狼狽的逃跑新娘。哪知就是有那麼一種女人,就算再狼狽,也有讓人驚豔的資本。

鄭曦心中竊喜,要知道女人的容貌就堪比男人的身世,都是資本啊!

腦海裡同時閃過她的嫡姐鄭月有如嫡仙般清秀靈動的模樣。如果說鄭月有不食人間煙火的美,那鄭曦此時稍加打扮後的樣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