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了他創作虛構小說的過程,似乎企圖化偽為真。他又一次發現自己不僅追求風格的完美,還力求寫道德問題;不僅追求純淨,還要有預言的性質。

寫作不僅緩慢,而且不得要領,極盡推敲琢磨之能事:“還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初稿。它可能是我的史詩……原有近10 萬字,重寫時壓縮到1 萬5 千字左右。”

寫作過程如此雕琢,結果必然成為對自己和事業的反思。反思和寫作一樣費時、一樣痛苦,永遠得不到完全的結論,對於自己的成就和正在做的事的價值沒有把握,只覺得自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而時光在流逝。

他既怕“草草寫作,又怕回鹽礦去受罪。”他在希望內外轉圈子,終於明白“不得不在6 月1 日前後回到華納兄弟公司去報到”,做完那“常做的毫無依據的渺茫的好夢”一一有足夠收入過日子,讓他寫完這本書。他又回到他那常得的結論:這輩子休想“在電影圈外,掙錢而不負債。”1945 年6 月7 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一個月,他回到加州,決定同時繼續寫這則寓言,“從頭來起。”一連好幾個星期,他堅持自己規定的日程:出門去電影廠前必寫作4 小時。他住在貝茲里茲家,同伯茲一起上下班。

人們對上一年12 月的情景記憶猶新,看到他如今如此堅毅地寫作、有剋制地飲酒,大為詫異。在電影廠,他開始改編斯蒂芬·朗斯屈裡特的《種馬路》,但決定不讓它影響自己的創作。他的劇本寫得“奔放、美妙、痴狂”,雖然不太符合電影廠的要求。但是據原作者朗斯屈裡特回憶,“是件瑰寶”,以後可拍成新潮電影。

有規律的生活可惜未能持久。由於手頭拮据,他另接一份工作,不是華納兄弟公司的產品。讓·雷諾阿(8) 根據喬治·賽興斯·佩裡(9) 的寫佃農的故事拍攝《秋天在握》。後來又同意和馬爾科姆·考利合作,為瓦伊金出版公司編《袖珍本福克納作品集》。除《聖殿》外,他所有的小說均已絕版,編一部文萃顯然有利無弊。

再說,考利的意圖(“全面介紹福克納的作品”)

頗像他自己醞釀已久的一個設想。“無論如何,讓我們為我創造的烏有鄉編一本金書。我曾經想過晚年做這麼一件事,按字母編一部沒有特別規定的系譜,從父親到兒子到孫子。”福克納在給考利的信中表示興奮,但在和梅塔談話、和哈羅德·奧柏通訊時,表現出日益嚴重的失望。這幾年來,他一直相信華納兄弟公司會兌現簽訂新合同的允諾、為他在牛津做的工作付些錢的允諾。但是電影廠根據亨頓的合同又繼續52 個星期。賈克·華納繼續吹噓以300 元週薪買下美國最偉大的作家。

福克納有時覺得能對付好萊塢,把它鎖入另室,一方面完成它的任務,一方面進行自己的創作。但是3 年過去了,他認為有分量的東西一點都沒寫出。他知道自己的書沒有銷路,已經絕版。他不再指望“畢生之功(創造我這個烏有鄉)”能夠賺錢,但他“還有些東西要補寫進去”,而且也需要調劑。只要能讓他在家裡工作,他可以寫任何庸俗東西或做些編輯工作。

他說:“我已經受夠了好萊塢,人不舒服,心灰意懶,只覺得浪費時間,想象中出現各種爆炸或崩潰的症狀。”一個月前,福克納設法同威廉·亨頓達成協議。

此人已從福克納的薪水中坐享10%的收益達三年之久。亨頓不顧客戶的利益締結損人的合同,不僅不合法,更是喪盡天良。雖然他賺的錢已經比應得的多,但仍不知足。如果福克納不聲張,再幹下去幾年,亨頓可以再賺上2 萬元佣金。福克納如果要解約,他就要福克納支付每週100 元,連續兩年。

福克納同亨頓磋商了好幾個星期,電影廠和經紀人寸步不讓。作為解約條件,華納兄弟公司堅持要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