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計孫某者,陝人也,性誠謹而勤,所經算無不利市三倍,以故賓主相得。三五年中,為張致家資十萬。屢乞歸家,張堅留不許,孫怒曰:“假如我死,亦不放我歸乎?”張笑曰:“果死,必親送君歸,三四千裡,我不辭勞。”

又一年,孫果病篤,張至床前問身後事,曰:“我家在陝西長安縣鐘樓之旁,有二子在家。如念我前情,可將我靈柩寄歸付之。”隨即氣絕。張大哭,深悔從前苦留之虐。又自念十萬家資皆出渠幫助之力,何可食言不送?乃具賻儀千金,親送棺至長安。

叩其門開,長子出見。告以尊翁病故原委,為之泣下,而其子夷然,但喚家人云:“爺柩既歸,可安置廳旁。”既無哀容,亦不易服,張駭絕無言。少頃,次子出見,向張致謝數語,亦陽陽如平常。張以為此二子殆非人類,豈以孫某如此好人,而生禽獸之二子乎!

正驚歎間,聞其母在內呼曰:“行主遠來,得毋飢乎?我酒饌已備,惜無人陪,奈何?”兩子曰:“行主張先生,父執也,卑幼不敢陪侍。”其母曰:“然則非汝死父不可。”命二子肆筵設席,而己持大斧出,劈棺罵曰:“業已到家,何必裝痴作態!”死者大笑,掀棺而起,向張拜謝曰:“君真古人也,送我歸,死不食言。”張問:“何作此狡獪?”曰:“我不死,君肯放我歸乎?且車馬勞頓,不如臥棺中之安逸耳。”張曰:“君病既愈,盍再同往蘇州?”曰:“君命中財止十萬,我雖再來,不能有所增益。”留張宿三日而別,終不知孫為何許人也。

孫伊仲

常州孫文介公玄孫伊仲,赴江陰應試,舟泊於野。天將夕矣,路見古衣冠者問:“何去?”曰:“應試。”其人吒曰:“功名富貴,可襲取乎?水源木本,可終絕乎?此之不知,應試何為?”言畢不見。伊仲恍惚如夢,歸至舟中。欲不應試,同人勸行,不得已,仍至江陰。患瘧甚劇,莽熱時,見古衣冠者又來曰:“爾無父,我無子,風雨霜露,哀哉傷心。”伊仲悚然,即買舟南歸。以此言告本族,方知文介公本無子,嗣其宗人為子,後其家子孫皆嗣子所出,而嗣子之墓久不可考矣。趙恭毅公孫刑部郎中某代訪得訊息,墓為沈氏所佔,乃為助錢議贖還之。此乾隆四十三年事。

卷十五

姚端恪公遇劍仙

國初桐城姚端恪公為司寇時,有山西某以謀殺案將定罪。某以十萬金賂公弟文燕求寬,文燕允之,而憚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寬,將私取之。

一夕者,公於燈下判案,忽樑上男子持匕首下,公問:“汝刺客耶,來何為?”曰:“為山西某來。”公曰:“某法不當寬。如欲寬某,則國法大壞,我無顏立於朝矣,不如死。”指其頸曰:“取。”客曰:“公不可,何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騰身而出,但聞屋瓦上如風掃葉之聲。

時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喪首於車中矣。據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飯畢,上車行數里,忽大呼『好冷風!』我輩急送綿衣往視,頭不見,但血淋漓而已。”端恪題刑部白雲亭雲:“常覺胸中生意滿,須知世上苦人多。”

吳髯

揚州吳髯行九,鹽賈子也,年二十,將往廣東某藩司署中贅娶。舟至滕王閣下,白晝見一女與公差來舟中,雲:“尋君三世,今日得見面矣。”吳髯茫然不知所來。家人知為冤鬼,日以苕帚打其見處,無益也。從此吳髯言語與平時迥異。由江西以及廣東,二鬼皆不去。

入贅之日,女鬼忽入洞房,索其坐位,與新人爭上下,惟新人與吳髯聞其聲,雲:“我本漢陽孀婦,與吳狎暱,遂訂婚姻,以所畜萬金與至蘇州買屋開張布字號,訂明月日來漢陽迎娶。不意吳挾金去,五年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