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那邊出面把人打發走,讓溫家人來把溫晴領走。”

“好。”秘書連忙去辦。

人事部主管只好親自出面去跟警察交涉,一再宣告溫晴因為犯了重大錯誤,已經被公司開除了,她的事情與公司無關。

警察對此沒有異議,但對於溫晴被送進精神病院的事情有所懷疑。

“你們公司既然已經把她開除了,為什麼還要把人送去精神病院?”

“雖然她給我們公司造成了損失,但我們公司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對她還是比較負責的,不但送她去醫院,還給她墊付了醫藥費。至於後期還需不需要住院,就看她家裡人的決定了。”

人事部主管的解釋沒有絲毫破綻,甚至還熱心地給警察提供了溫晴家裡人的電話號碼。

警察又聯絡了溫晴的家人。

她的父母很快就帶著她弟弟一起趕過來了。

看到溫晴身上的病號服,溫家父母交換了個眼神,果斷同意女兒繼續住院。

“我們這就把她送回去,她最近精神不太好,總是胡鬧,給你們添麻煩了!”

中年男人點頭哈腰地跟警察道歉,又諂笑著扯住了人事部主管:“那我女兒被辭退了,你們公司總該有補償吧?”

“補償當然有,已經打到她工資卡里了。”

“好好,謝謝你們啊。”

溫家父母聽到女兒工資卡里還有一筆錢,頓時滿意了,連忙拽起女兒上車:“好了別鬧了,我們送你回醫院!”

溫晴驚呆了,掙扎著不肯走:“我沒瘋,沒病!是他們欺負我,我不去醫院!”

“哎,爸媽知道你心裡苦,可你已經生病了,人家不可能再讓你回來上班了,還是走吧,先吧病治好再說!”

溫晴的父母和弟弟嘴上溫和地勸著,手下卻是一點沒留情,不顧溫晴的哭喊,很快把她拽上計程車:“師傅,送我們去海城五院!”

哼,這個女兒長大了就不聽話了。

明明手裡有那麼一大筆錢,卻不肯全部給他們,只給家裡買了套房子就想把他們打發走。

現在可好,人直接瘋了。

以後女兒長期住精神病院,她手裡的錢和她名下的財產,還不是得交給他們保管?

至於這些錢哪來的,算了,少管少說。

反正他們也打聽了,新聞上曝出來的那個和女兒上床的老總,已經去坐牢了。

他們沒必要再自找麻煩,還是先把女兒的事情處理好比較重要。

哎,對於女兒,他們也是愛的,可誰讓她瘋了呢。

溫家父母決定,把女兒送到精神病院,拿到女兒精神分裂的證明,就立刻去公證處辦理監護權。

先把女兒的一切轉到兒子名下,再說以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