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家長去移動公司查女兒的通話記錄,發現跟這個學校一名老師聯絡的特別頻繁,所以就過來了。”說到這裡看眼那警察:“十三歲,他女兒十三歲,不管誰讓她懷孕,都是犯法了,可孩子家長不能報警,事情鬧大對孩子沒有一點好處,包括現在,他明明佔著道理,卻什麼什麼都不能說,我不是讓你徇私,說這番話的目的是希望您們能稍微寬待他一點,謝謝了。”

“這樣啊。”警察看看他:“你這一臉傷是怎麼弄的?”

張怕苦笑道:“也是打架,不過是被人打。”

警察有點吃驚,一個老師也敢當著警察這麼說?想了想說道:“我知道了。”

張怕小聲叮囑:“一定要保密啊。”

警察說聲知道了,走回收發室。

既然出警,執法過程必須要嚴謹。張真真父親什麼都不肯說,且有暴力傾向,被強行帶上警車,至於那名被打的男老師……警察說:“你也要來錄份口供。”

那老師回話:“我沒受傷,這件事情就這樣了,我不追究。”

警察看看他,不管他是不是追究這件事,打人方肯定要帶回派出所,想了想說道:“你還是來一趟吧。”

那老師小聲回聲好。

另一邊,秦校長和張怕找上小學校長,拽一旁小聲說話:“我覺得,你也應該去派出所一趟。”

“為什麼?”小學校長說:“是你們的人鬧事,我為什麼要去派出所?”

張怕說:“去一趟就知道了。”

秦校長亮明身份:“咱們見過,而且不止一次,你知道我是誰,我也知道你,現在是我們麻煩你,實在是有些話不能讓別人知道。”

兩位校長當然見過,區裡、市裡教育系統經常開會,只要參加就會碰面。

小學校長思考片刻,小聲問話:“到底怎麼回事?”

沒有人會平白無故跑來大鬧學校,看那個人激動的樣子,肯定是受了委屈。

秦校長說:“咱去一趟派出所,到地方就告訴你,但是吧,你得保密。”

小學校長說聲好,於是大家出發。

警車帶走張真真的爸爸,張怕跟兩位校長打車走,那位三十多歲的男老師自己趕去派出所。

等進到派出所,張怕直接找警察說話:“很有可能是一個男老師跟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發生關係,發生關係時孩子可能還讀小學六年級,我們不希望把這件事情鬧大,可總要了解真實情況,你們能幫孩子問一下那名老師麼?”

按道理是不能的,這裡又不是幸福北里派出所,可是讓一個十三歲的小孩懷孕?這不是禽獸麼?而且有可能是披著老師外衣的衣冠禽獸。

警察沒有答應張怕,只說會盡量調查清楚。轉身去問詢室,詢問張真真的父親。

用不到三分鐘,張爸爸在屋裡哇哇大哭。

過上好一會兒,警察從那屋裡出來,手裡是幾張紙,一份是通話記錄清單,一份是醫生診斷書,確認十三歲的張真真懷孕六個月。

這時候,那名男老師走進派出所大門,有些怯怯地問警察,要怎麼錄口供,在哪錄?

看見他到來,先前跟張爸爸說話的警察主動走過來:“跟我走。”帶他進入另一間問詢室。

二十分鐘後,警察出來,把張怕這些人叫一起,小聲說:“確實是他。”

這不是什麼大案奇案,案情簡單,甚至不需要問案技巧,把懷孕診斷書一亮,那老師就自己招了。

其實不招也不行,手機裡有許多簡訊息,只要立案,隨時可以查閱這些證據。

用那個老師的話說,他非常喜歡張真真,一直對她很好,後來好著好著就迷失了,發生了關係。

因為張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