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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肩膀強壯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費,」他說:「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來。」
我笑,「人家說什麼不打緊,最糟是怕你將來會說:這女人,認識才三天就搬進我家來了。」
「如果你認為我們有將來,別那麼早回香港。」。
「為什麼?」
「我覺得我們會有發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麼?」我笑:「我是一個陌生人。」
「我對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說。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個大轉變,我並不見得會嫁給張君達,但這樣子無止境的遷就秉森,他不嫌煩,我都覺得煩。
應該是離開秉森的時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個懶腰。
想到兩年前,巴不得秉森會離了婚娶我——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我很惆悵,是秉森不好,他沒有灌溉這一段感情,否則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煩:換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種浪費。
我睡著了。半夜電話鈴響,我丟過去一隻枕頭罩住,不想聽秉森嚕囌。
沒想到他第二天就趕出來找我。
我剛預備離開酒店去買點東西,秉森怒氣沖沖地問我:「你又到什麼地方去?」
我若無其事的問:「你太太呢?健康情形還好嗎?」
「那不是問題。」
「那太是問題了。」我說:「回答我。」
「沒有好轉。」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為你要做一個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這些年都這麼過了。」他的態度軟化。
「正是,我不想一輩子都這麼過。」
「再忍一忍。」
「有這種必要嗎?現在我的心不悅。」我說:「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會離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負責任而享受權利,你絕不肯拋棄妻子做醜人,說句不好聽的話,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驚。
我說:「我想說這句話很久了,只是說不出口,提不起勇氣,我們的感情早已變質,你沒有小心呵護之故,明白嗎?」
「你準備離開我?」他問。
「最後一次機會,」我說,「馬上離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嚇。」他說。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開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麼地方去?」他急問。
「不關你事。」
「我們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關你事。」我說。
「告訴我!」
「沒有,」我說:「沒有其它的人,你對我的虐待還不夠?我尚不能離開你?」
「你不要聽外人的閒言閒語——」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腦兒塞進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別後悔!」
「我或者會後悔,」我說:「但我不會再回來,你永遠不會跟我結婚,是不是,我到現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並沒有追上來。
以往我離開他的次數太多,他不相信我會真的走。
我問自己:「你真想結婚?」
並不,但一個男人真正尊重一個女人的時候,他會向她求婚。
張君達說不見得。
他說:「人們愛的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與我結婚,也不愛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