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到達南市(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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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下鄉的時候,當知道可以選擇下鄉的地址時,原主胡曉月選擇了比較遠的地方。
原主一直是一個很有想法,也很有主見的人,也一直想找到自己的家人。
但是,張阿婆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也不想讓張阿婆難過,就一直放在心裡,從不表現出來。
現在,張阿婆不在了,自己一個人無牽無掛的,就想去遠一點的地方去看看。
走的地方多,接觸的人多,找到家人的機率就多。
所以當時選了最遠的,黑省寧市興陽縣英山公社朝陽大隊上紅村。
去黑省需要坐火車,七十年代的南城縣還沒有通火車。
所以要提前,從南城縣坐車或者是渡船到南市再坐火車。
開往黑省的火車只是途經南市,火車到達南市的時間是早上五點多鐘。
夜裡行車不方便,路況也不好,只能渡船。
王嬸子聽了林珍珍的話,又急匆匆走進房間,林家的三位嫂子也跟著回各自的屋。
出來的時候都各自拿著一個包裹。
王嬸子還給自己,準備了利事紅包,這是南城縣的習俗。
如果家裡有人出遠門,家中長輩給利事紅包壓路,保一路平安。
還給胡曉月做了糯米糰,綠豆餅,千層糕,方便食用又耐餓還不怕壞。
足夠曉月在火車上,吃三天三夜的量。
林大嫂用自己的新棉襖,給曉月改了套棉衣,因為是時間太緊,做新的來不及。
林家大哥,還在廠裡給她領了一包工作手套,讓她幹農活的時候可以戴,不磨手。
林二哥給了一個軍用水壺,雖然不是新的,但在物資緊缺的這個年代,舊的也很難買到。
林二嫂子給曉月做了兩雙布鞋,林三哥託人訂了十斤的棉花。
現在的棉花是緊俏商品,有票都很難買得到的。
要不是林三哥在棉紡廠工作,是找不到門路的。
等棉花到了再給曉月寄去,畢竟黑省比南市冷多了!
林三嫂子還送了一套衣服。
林珍珍送了胡曉月一條圍巾,是她自己親手織的。
曉月沒有推辭,都一一的收下,並一一道謝。
面對這樣溫暖,這樣真摯的情感,說不感動,那是假的。
最後,王嬸子說自己以前的工友,想租張阿婆的房子。
因為家裡不富裕,只願意出12塊錢一個月的租金,問曉月同不同意租。
張阿婆的房子坐北朝南,前面有一個大大的院子,院子裡有水井,用水方便。
東西面各有五間房,北面雜物房兩間,茅房在房後的菜園子邊,這樣的房子按市面價,可以租到15塊一個月。
曉月問了王嬸子工友的人品,得知一家人的人品不錯,就當場同意了,並寫了租房合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租房合同等王嬸子的工友簽字後,請王嬸子代收,到時候和租金一起寄到鄉下就好。
起身告別時,曉月向王嬸子一家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曉月再次謝過嬸子,三位哥哥,和三位嫂子還有珍珍姐。
以後不論我胡曉月走到哪裡,都不會忘記在南城縣,還有你們這些親人在。”
說完就匆匆的離開了,因為胡曉月被感動哭了!
看來不管是在這裡,還是在以前,自己實在是不太適合,告別這樣的場合,淚點太低。
對於王嬸子一家,雖然自己的空間裡有糧有錢也有肉,但是現在還不能馬上回報他們。
因為現在的她沒辦法解釋這些東西的來歷,有空間這事,她不準備說出來,畢竟懷璧其罪的道理她還是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