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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情很快開始,從飯廳回牢不久,他就戴上了那個令人苦不堪言的、土製的黑色“大手錶”,過上了一日兩餐由看守送進牢裡來伺候的日子。除了早、中、晚由看守押著去趟廁所外,他成天地坐在牢裡,看著堅固的四壁和窗上的粗鐵欄,連被提審的事也沒有,好象沒有他的口供就已經定案,只等著宣判了。
汪三現在非常地後悔,知道了自己不該跟隨祁二痞來向聯派投誠,應從前線直接投奔在川北的表弟去。家在成都的表弟,*年上山下鄉去了川北,連蠢笨的熊貓,都能在那兒躲上幾十萬年,難道還藏不下一個汪三?反正自己沒殺人,總有水落石出那一天,共產黨不會像這些傢伙一樣冤枉好人,等運動結束後再回來就好辦了。沒有路費其實可以混火車,哪怕步行討飯去,也比來這兒被他們搞冤案判刑強一萬倍。
驚悉黃成逃跑,縣革委立即指示群專部,要他們把貨真價實的要犯分出來,割愛到公安局那邊去,以防他們再有逃脫。
對此指示,群專部內上上下下的人都大不滿意。若大的院牆內,大概有資格送公安局的犯人暫時就沒幾個。 *僅兩人:一個有海外關係又在外流竄多年,據說是想偷渡香港的叛國賊;一個是在群眾大會上呼反動口號的現行反革命'他說是口誤呼錯了,但此人是紅派骨幹,不能聽他詭辯'。刑事犯則是:兩個盜竊犯和三個流竄慣犯,三個流竄慣犯是從成都收容所遣送回來的,全是本縣農村跑出去的孤兒,年齡都才十一、二歲。所有的這些人都是群專部的寶貝,把他們送給公安局了或放了,群專部是無產階級專政機構的標誌就沒有了。
牢裡另外的二十多個傢伙,都是紅派人物,按理也該送幾個最壞的過去正式法辦法辦,因他們妄圖顛覆新生的紅色政權,屬於現行反革命。但公檢法也許不受理,從前試過了的。公檢法的人總是死摳條文,拒絕接收罪名曖昧的人,並在背地裡還搞些詆譭群專部的勾當,說群專部是“派專部”、“亂抓部”。
群專部的人經常哀嘆:“*都發展到今天了,判刑的事還要公檢法的人插手,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真正徹底砸爛公檢法!”不過聊可*的是,幸好縣革委還可以管管公檢法。
大概可以把汪三送過去,但他牽扯的是一個真正的大案,是塊肥肉,哪能讓給公安局!“汪三殺解放軍”,其實只是縣革委和群專部的一個強烈願望,把這個願望變成現實有點難度,但哪有辦案子怕困難的,正因為有難度,把它辦成了,才顯得出新生的無產階級專政機構的水平!
因此,群專部一個壞蛋也不想贈送給公安局。
縣革委主管群專部的頭頭聽了群專部的報告,覺得很有道理,收回了成命,並對汪三的“案子”再次指示:
“嚴防有人搗亂。依法把它辦成一顆政治‘原子彈’,到時候把佈告貼到全專區、全省去!”
幾天後,看守把汪三手上的土銬子換成了舊式的洋銬子。這青銅的刑具,有短鏈子可供雙手小範圍地活動,吃飯和上廁所都不必勞駕看守暫時取下它了,而且錚亮光滑不傷手腕。
換銬子的看守走後,汪三立即欣賞起了這漂亮可愛的傢伙,它比那土銬子使人舒服多了。但他手腕上有傷,希望銬子上的齒套再松一點。憑著鐵匠的眼力,他覺得這或許是不難辦到的:銬子鎖孔裡有一小柱,撥那小柱可能有用。
牢門後的木柱上有顆小釘,他用衣角包住釘尾輕易地將小釘搖拔下來,用它去試撥鎖孔裡的小柱,“咔嗒!”手銬開了,運氣真好。
他輕輕地走到窗邊,觀察了一會兒外面的動靜,又回到地鋪上坐著,一面留神著隨時可能出現看守的視窗,一面在被窩裡繼續試驗。他戴上又取下地來了好幾遍,絕對不是夢幻或偶然,這就有可能逃跑去川北了!他高興地輕喊:“毛主席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