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曉天被押走了,劉剛和幾個幹警在樓下的小花園裡抽菸,李牧然和劉奕帆也走出臨時審訊室。

看到李牧然走過來,劉剛問道:“牧然,你是覺得鄒曉天不是兇手?”

李牧然緊走幾步,走到劉剛身旁,點了點頭:“是的。鄒曉天說的話中有沒有虛假的成分,還有待調查,但我個人覺得,他說的是實話。正如他所說,他只是一時貪心撿了個包而已……”

劉剛沉吟了一下,點點頭:“嗯,展開說說你的想法。”

李牧然點頭示意了一下,說道:“我說他不是兇手,最主要的判斷還是因為他的身高、體型不滿足我們對兇手的推斷。他這個身高,是沒辦法在風雨亭的圍欄外從背後對趙婷婷進行完美攻擊的,他的力量感也不足以讓趙婷婷一擊斃命……”

李牧然呼了一口氣:“當然,明確的結論需要老白那邊對他的毛髮和指紋進行仔細比對後才能做出。”

站在劉剛旁邊的幹警小馮皺著眉頭問道:“牧然,我剛才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如果那個旅行包是兇手扔到人工湖的,他為什麼非要把包扔到哪裡,而不是附近的農田、樹林甚至城市垃圾桶或者其他的什麼地方?”

李牧然點點頭:“嗯,剛才在湖邊的時候,我也在想這個問題。

要想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嚐試去理解兇手的思路。

我想,一般,扔贓物的時候,兇手會考慮幾個因素——

第一是越難被發現越好;

第二是儘可能少耽誤時間;

第三,如果能毀滅證物就更好。”

劉剛和其他幾個幹警都點點頭,認可李牧然的說法。

劉奕帆在一旁插話道:“你說的前兩個我都明白,但你說的“如果能毀滅證物”是什麼意思?”

李牧然摸了摸鼻子,這代表他正在梳理思路:“我剛才一直在思考,旅行包裡為什麼會有手提電腦、行動硬碟和Sd卡這些?這些東西跟趙婷婷的LV包一起出現在一個大的旅行袋中是很奇怪。

很顯然,我們前幾天透過檢視監控已經知道,趙婷婷外出時只帶了一個LV包,她的LV包裡是不可能放得下手提電腦等這些東西的。

那這個旅行包和包內的手提電腦等這些東西的,是從哪兒來的呢?

它們又是誰的呢?”

大家都陷入一片沉思。

劉剛往周圍看了看,沒有人敢貿然說話,他便朝劉一帆揚了揚下巴。

劉奕帆會意,開口說道:“莫不是兇手的?”

李牧然既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而是看著劉奕帆問道:“奕帆,我問你,像手機、手提電腦、行動硬碟、Sd卡這些精密電子裝置,長時間泡水後,會是什麼結果?”

劉奕帆皺了皺眉:“那肯定會短路損壞啊。”

李牧然:“是不是就意味著……這些電子裝置中的資料會永遠丟失?”

“對呀!”劉奕帆疑惑地點了點頭,但她還不是很明白李牧然想表達什麼。

李牧然一拍手:“這就是我剛才講的兇手處置贓物的第三個特徵——毀滅證物。我們一開始就知道,兇手殺害趙婷婷不是為了劫財,也不是為了劫色,那他……為了什麼呢?”

劉剛點點頭:“殺人無非是為了滅口。滅口的意思,無非就是要讓某個秘密成為永遠的秘密。”

李牧然微笑著點頭道:“劉隊果然厲害,原來早就想到了這一點。”

看著劉奕帆還是不甚明瞭的樣子,李牧然解釋道:“在我看來,包裡的手機、手提電腦、行動硬碟、Sd卡等數碼產品,它們的出現並不是隨機的,而是有規律和共性的。

它們都屬於數碼儲存裝置,是用來儲存資料的,而把它們沉入水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