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綁匪的簡訊(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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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現在案件性質已經從拐賣兒童變成綁架勒索,但案子還是那一個,根本不需要重新報案。
而且,像綁架勒索這種屬於嚴重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即使沒有家屬報案,公安機關也會強制立案、介入偵查。
她和李牧然也不可能知道了當作不知道。
劉奕帆看向李牧然的時候,發現李牧然正在暗暗給她使眼色,劉奕帆只好暫時按捺住有些躁動的心。
一直站在李牧然身旁的莊曉卉突然說道:“我覺得,只要他們儘量不跟我們同時公開露面,或者露面時不穿警服,應該問題不大。”
“這……真的能行?”羅宗華看看莊曉卉又看看李牧然,還在猶豫著。
“沒事的,我們藏在幕後,只是使用一些技術手段的話,綁匪是不會發現的。你要相信我們,在這方面,我們有專業裝置和高階軟硬體支援。”李牧然信心十足地說道。
一聽這話,劉奕帆的眉頭皺得更緊了。
如果單以朋友的身份幫忙,李牧然和她是不能使用公權力資源的。
因為除開警察這個身份,不履行公務時,他們也只是兩個普通公民而已,想要呼叫專業裝置和警隊軟硬體支援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私自呼叫公共資源,哪怕只是簡單查詢另外一個公民的身份資訊,都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輕則內部處分直到開除,重則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要想給羅宗華和莊曉卉提供真正實質有效的幫助,李牧然和劉奕帆必須以警察辦案的身份參與此事才行。
這些基本的警隊常識,李牧然不可能不知道。
劉奕帆心想:李牧然這是故意在欺騙和忽悠羅宗華和莊曉卉了。
“好……”羅宗華似乎被李牧然說服。
猶豫了一下,他分別掃了李牧然和劉奕帆一眼,說道:“那我們先說好啊:
第一,我們沒有報警,你們不能向局裡報告這件事;
第二,你們只能以私人朋友的身份參與這件事,不能代表警方;
第三,如果綁匪識破了你們警察的身份而導致撕票等惡劣後果,你們必須承擔一切後果。答應了這些,我才能給你們看簡訊。”
“嘶……”沒想到羅宗華會開出這樣的條件,劉一帆心中暗叫不好。
這三條,無論哪一條,她和李牧然都是不可能答應的。
她不知道羅宗華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1、 不向局裡報告這件事,他們就不可能獲得儀器裝置、人員調配、武器等後援支援;
2、 僅以私人身份參與此事,道理也一樣;
3、 導致綁匪撕票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完全不可控,讓他們兩人來全力承擔完全無法預知的結果,不僅沒道理,而且沒有任何依據。
“好,我們答應你,這完全沒問題。”
讓劉奕帆無比震驚的是,李牧然稍一思忖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羅宗華的要求。
認真地審視著李牧然的表情,在確認李牧然並不是信口開河之後,羅宗華才掏出手機。
開啟簡訊,將手機遞給李牧然。
見狀,劉奕帆也連忙從沙發上站起來,快步走到李牧然身邊,一起看手機上的簡訊。
這是一個有一長串數字發來的簡訊,顯然不是普通手機號——
“你的女兒在我們手裡。
要想你女兒沒事,請務必在明天晚上6點前準備好50萬xJ,放到一個跨包裡。
cp不能連號,不能做任何標記,更不要試圖在包裡安放有顏色的Yb劑。
準備好之後,明天下午等我們的電話,我們會指示你把錢放到指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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