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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權,下放到地委一級。
那些在解放前當過偽鄉長、偽區長、國民黨縣黨部書記長、縣參議員的舊黨政軍人員,而又霸佔一方、魚肉人民的土豪惡霸,公開搞破壞、暗殺的特務,首當其衝成為鎮壓物件,納入捕殺之列。
那時候,幾乎每天,人們都會看見大卡車滿載五花大綁、插著木牌、判了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武警和民兵的嚴密看守下,在群眾排山倒海的怒吼聲中,一輛一輛駛往刑場,槍聲此起彼落……
大批呈報審判案卷,像雪片似的呈報到地區和省的司法機關。
廣州市委、市政府在中山紀念堂召開市一級機團的“鎮反”動員大會。
會場上許多黨政幹部和民兵代表都佩上了手槍,洋溢著一股征戰前的激昂氣氛。
常務副市長朱光說:“要勝利完成目前在全國進行的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兩大運動,就一定要堅決鎮壓反革命分子,這三件事情是互相聯絡的。”
朱光表態,廣州市的“鎮反”不能落在全省的後面,要當排頭兵。
1950年初,肅反工作前,朱光出於保護風口浪尖的葉劍英,力勸葉不要公開到會場,以免發生意外,而自己卻主動到中山紀念堂,站在孫中山像前講話,向全市人民動員,沒有一絲兒畏懼之心。
當時,敵機炸廣州是常事,每次接到空襲報告,朱光都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群眾疏散。有一次,敵機轟炸黃沙,匆忙中,他只帶了一名秘書,沒帶警衛員,冒著生命危險在黃沙小學召集公安民警處理火情,在場的領導都勸他離開現場,他卻固執地說:“我要是怕危險的,就不來這裡。”
一次,他找分管政法工作的譚政文談話。朱光說:“我是市委代理書記,殺人的事,今後一定要事前報告我,拿到市委會上討論。現在被殺的人,有的在廣州起義時,還算不錯,後來聽說也不那麼壞,是否都要殺掉?當然該殺的要殺,但千萬不能錯殺。你不要怕我會右傾!”朱光對每一宗重大案件的審批都十分慎重。
1951年3月,擁有生殺大權的中共廣東軍區委員會的工作組,在珠江、北江等地檢查工作時發現,這些地區的“鎮反”還過於右傾。
他們以英德為例作了說明,那裡有53名在押的罪大惡極者未加處理,其中一匪首曾殺害土改工作隊員及革命群眾,拘押年餘,仍在看守所關著。
群眾提出控訴,也被置之不理,後經人民代表在縣人代會上提出控訴,始批准處決,但仍未執行。
工作組將檢查時得來的情況,形成了一份工作報告,送達中共中央辦公廳。
毛澤東在這份報告上批示,要求省軍區派遣工作隊,對各區、各縣“加以檢查和幫助當地的鎮反工作,堅決而正確地執行鎮反任務。”
4。“鎮反”旋風(4)
中央的態度十分明確,就是要以“鐵手腕”堅決、徹底地鎮壓反革命!
但怎樣才算徹底“鎮反”呢?
廣東省公安廳根據國家公安部的有關規定製定了一份《鎮壓反革命徹底程度判定書》,供各地“驗收”之用。
就是說,要以兩條標準作為判斷一個地區“鎮反”運動是否徹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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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壓反革命徹底的地區,必須具備有如下條件:
一、五方面的敵人(即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骨幹、反動會道門頭子及其他半公開的反革命分子),應該殺的已經殺了,應該關的已經關了,應該管的也基本管起來了。因而民憤平了,社會秩序安定,基層組織純潔。
二、群眾已經充分發動起來,普遍受到了教育,覺悟程度及政治警惕已經提高,絕大多數群眾敢於檢舉、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產情緒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