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起就可以把衛所兵當做僕役隨便呼來換去。各級地方『政府』不但有權直接抓捕衛所兵,還會把社會上的雜碎們以充軍作為懲罰。這沒社會地位,經濟上又不討好,完全沒有榮譽感的部隊,怎麼可能會有戰鬥力?若是稍微有點門路,又有哪個傢伙不想著逃離這個衛所兵的身份?

從洪武朝起,軍戶逃亡就有了苗頭。到了宣德年間,這已經是一種社會現象了。朱由棟去年在南京清查軍戶,發現實際軍戶只有理論上的百分之十多一點還算好的。最典型的是江西南昌左衛,滿額4735名戰兵,1502年明孝宗弘治15年,這一年葡萄牙人第一次到達南美洲出『操』的時候只有141人。也就是說只剩下了百分之三。

衛所兵本來就士氣低『迷』戰力低下,逃亡率還如此之高,真要碰上外敵入侵,那基本是沒法指望的。所以自明代中期開始,『政府』就不得不採取募兵制來應對衛所制度糜爛所導致的國防力量下降的問題。而募兵,那就需要國家發放軍餉了。

以戚繼光為例,這位戰神在嘉靖年間抵禦倭寇,一開始率領衛所兵上戰場差點被這些傢伙給坑死。於是他經胡宗憲等人的支援在浙江募兵,當時由於浙江被倭寇禍害得很慘,浙江的老百姓有參軍打擊倭寇的強烈願望。所以那時候募兵,戚繼光不用給安家費,士兵入營後,每月餉銀是9錢銀子。

到了戚繼光後來出任薊鎮總兵,把浙江兵拉到河北後,這軍餉就漲到了每月一兩五錢一個月至少可以買三石米,一年就是三十六石。這個收入比普通的佃農要好很多,也因此才有人願意應募當兵。

而且這時候您要把浙江兵拉到那麼遠的地方,除了餉銀要給的高以外,還得給安家費畢竟千山萬水的,這一走可能就是永別。所以從明代中期開始,募兵要給安家費了。其標準,基本上募兵地與服役地隔得近的,安家費是三兩,遠的是五兩。

募兵的戰鬥力毫無疑問是遠遠勝過衛所兵的,如此國防無力的問題得到了緩解。但是這又帶來一個新的問題:大明的財政制度是老朱定下的,當時計劃里根本就沒有軍餉支出這一塊!相反,朝廷還要從軍戶那裡拿東西!而現在朝廷非但不能從募兵那裡拿東西,每年還得倒貼!

這麼一來,再加上明代的財政制度就是一坨屎十幾個部門都各自收稅,收來的錢互不統屬,根本沒有隨著時代發展進行自我改革的能力。所以,募兵制的佔比越高,國家財政的壓力也就越大,到了最後,欠餉又成為了新的社會現象。

按照隆慶年間戶部尚書張守直所言:國家一年收入銀兩230萬兩,給九邊重鎮的軍餉一年就是280萬兩。欠餉?那是必須的。

欠餉了怎麼辦?丘八們都是廝殺漢,火氣是很大的。國家不發軍餉,信不信老子們來個譁變?先把軍官們宰了再說?

軍官們也是兩難:對外,國家不發軍餉,軍人們不肯賣命作戰了,這外敵入侵怎麼辦?對內,士兵們造反怎麼辦?

於是家丁制就此應運而生。

國家每年發的錢不足是吧?衛所土地被地方兼併,產出不足是吧?沒關係,這多少總是有一點的是不是?我就用這一點有限的資金,把部隊裡最能打的幾十個或者幾百個人裝備起來,讓他們成為我的家丁。打仗的時候,這些家丁就是中堅力量。平時,就是鎮壓普通士兵和軍戶的倚靠!這家丁是如此的好用,所以到了明朝中後期,將領改任駐所,這些家丁也要跟著轉換軍籍,跟著將領到新的地方上任!

家丁的收入,一般每個月是三兩到五兩,而且衣服、兵器等裝備也是主將選好的給。有賞賜的時候先拿,傷了要派人照顧,死了給撫卹也很及時。如此一來,各個邊鎮計程車兵,那真是人人以做將領的家丁為榮!

兵為將有乃是軍閥產生的苗頭,熟讀史書的大明文臣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