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此來拿得最高的管理權。)

2.成本費用的分攤:李家是發起人,也是最高管理權發言人,就承擔所有費用的四成,其它六成就由余下的三個家族分攤,每家人各承擔二成。

3.利益分配:各個家族的所售物品歸各個家族自己所有,但是每銷售一樣物品,將拿出物品利潤的一成做為聯盟的備用金。備用金將由四個家族共同管理使用。

4.聯盟商店的數量和位置:最初先在三個一等仙城設點開店,具體的仙城與其它三個家族商議後再定。

5.聯盟商店的總執事:每個聯盟商店都有一個總執事,這個總執事的擔當人將由四個家族輪流當職,每個家族限定為五年,第一個五年將由李家的人來當職。(五年後,李家如果再多出幾位化神,就算不當執事,其它三個家族也會以李家為首了)。

6.管事:每個家族根據各個家族實際情況,最少要派出五位以上的管事協助總執事的管理工作。同時跟進控制好各自家族內的所銷售的物品的品質及售後服務。

7.夥計:根據各個家族的情況,由執事負責招聘(可以從各大仙城內招散修,也可以由各個家族弟子擔當),但所有修士都要尊從聯盟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服從管理,規章制度都按修仙界常規商店一樣。

8.安全保障:每個店鋪內必須要有四位元嬰期修士坐鎮,每個家族各派一個元嬰期修士。這個元嬰期修士不參與聯盟商店的任何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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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的其它細節,就不一一說明的,在具體操作中,根據實際情況,與其他三個家族協商再定。

基本決定了聯盟事誼後,這就要去說服每個家族了。好在豐陽城四大家族本就算是團結的,而且這麼多年來都有聯姻,所以去說服的人員很快就確定了下為。

陳家:由陳雪(李妞的奶奶)出面去說服。

姜家:由姜鳳(李妞的母親)出面去說服。

付家:由付萌(李軒妻子,李妞的二伯母)出面去說服。

當確定好聯盟的初步事宜後,由李軒將聯盟的事項說明刻四份玉簡,分別給了陳雪,姜鳳,付萌三人各一份,讓他們帶著玉簡去人各個家族的族長。

另一份給了李熠,以作後期三個家族同意結盟後用。

在這次李家長老會議中,李妞基本上沒怎麼發言,要知道,這裡都是坐的元嬰期長老,個個閱歷都比李妞強。

李妞在這次長老會議中,還學到了很多東西,準備用於將來自己的超百貨。

十天後,陳雪,姜鳳,付萌回到了李家,將各個家族家主的意見帶了回來。

陳家:不知是不家裡都陳雪出面的原因,還陳家主也想多賺靈石,陳雪一說出聯盟的事後,陳家家主就很感興趣,當看了玉簡後,就直接拍板說願意,只等看其他兩個家族的決定。

姜家:姜鳳回到姜家,與姜家家主說明了情況,姜家家主並沒有立刻表態,而是招來了姜家的家族長老,姜家的長老會議有三分之二的人是同意的,三分之一的人反對。所以姜家最終也算是同意結盟了。

付家:付萌回到付家後,將李家結盟的事跟付家主說了。付家家主就去請示了付家老祖,付家的二位老祖對這個提議也還是算認可,但就是在權力管理這塊不接受,因為在他們心中,付家才是豐陽城的第一家,為什麼連盟權利要讓給李家。所以除非李家讓出權力管理,或拿出能讓付家心動的東西,付家才願結盟。

李熠收到三位的回覆資訊後,找來了李妞,讓李妞一起想想,要怎樣去說服付家的結盟。

“妹妹,你看,三家就只有付家不接受,你有什麼好方法嗎?”李熠見到李妞,說明了三家情況